國家獎學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用于獎勵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激勵他們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高校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獎勵證書,并記入學生學籍檔案;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準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國家助學金按10個月發放,高校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一、國家助學金是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的助學金。資助標準為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具體標準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圍內確定,分為2~3檔。中央高校分檔及具體標準由財政部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于當年11月15日前完成評審。國家助學金按10個月發放,高校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于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三、國家獎學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的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各高校于每學年開學初啟動評審工作,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獎勵證書,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學生無論家庭經濟是否困難,只要符合規定條件,均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獲得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是指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的用來獎勵特別優秀學生的獎學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