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分為三大類:學分(完成學分才能畢業)、績點、綜合評測分(素質分)。
綜合評測分又分為德育、體育和智育三部分,占比為30%、10%和60%,平時加扣的分是從德育里面扣,也就是通常說的活動分,每個學期評定獎學金助學金都是按照綜合測評分來計算的。
1、學分是用于計算學生學習量的一種計量單位,按學期計算,每門課程及實踐環節的具體學分數以專業教學計劃的規定為準。通過學分可以評判學生在大學期間的學習知識的廣度,學生獲得的學分越多,說明學生學到的東西也就越多。
2、學分的計算:平均學分績=累加符號(所修課程學分數乘于課程成績 ) 除以所修課程學分數。
3、綜合測評和平時表現掛鉤的,表現一個學生在學校的綜合能力,綜合測評就是除了書面考試成績,再加上平時得獎、得的榮譽,再按比例加在總成績上。
擴展資料:
大學里每一門課程都有一定的學分。只有通過這門課的考試,才能獲得相應的學分。只有學分積累到專業要求后才能畢業。如果提前修完所要求課程與學分,還可以提前畢業。
大學要求學生在校期間必須修滿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必修課和選修課最低要求學分數,每學期必須如此,如果達不到,會得到成績警告。每學期最低學分一般計算方法為:每學期最低學分=總學分/2×(標準學制+2)。
同時,每學期修讀學分一般不得超過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最高學分,經批準如有超選,超選部分按有關規定加收超選費。每學期最高學分一般計算方法為:每學期最高學分=總學分/2×(標準學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