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背景
為了幫助更多學習優異的貧困生完成學業,2007年,我國首次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設立,獎勵對象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本專科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資助金額為每人每年5000元,資助覆蓋面將達到全國高校在校生的3%。
國家勵志獎學金今后將適當向國家最需要的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專業的學生傾斜。
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由中央負擔;地方所屬高校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2007年9月新學期開學時,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投入14億元,發放首批國家勵志獎學金。
有規定,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但是現有高校卻不讓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申請國家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