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特別提醒
(一)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二)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三)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四)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五)借款人應在還款后及時與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及經辦銀行進行帳務核對工作,防止出現問題。
注意事項
有關申請注意事項整理如下
1.貸款合同簽訂頻度:
為了規范貸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開發銀行規定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一年一簽。初次簽訂貸款合同時,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須同時到場;續貸簽訂合同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權委托書》即可辦理。從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條款約定,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默認為互為授權委托關系,故不需再簽訂《授權委托書》。
2.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60 周歲之間,辦理時共同借款人如超過 60歲請更換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學貸款初次申請所需材料:
蓋章的申請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復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復印件;資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從 2011年起,同學們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網上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
4.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再次申請所需材料:
本人簽名的申請表和學生證復印件。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現場,另一方可持《授權委托書》(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辦理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證明。
5.申請過生源地貸款的同學還用向學校發的銀行卡里打錢嗎?
不用,只需要將貸款之后所欠的金額打入即可。
如果發現自己的學費已經被扣過,不要擔心。貸款發放下來后會以某種形式讓你領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