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業水平考試并不是全國統一的,而是全省統一。全省高中生學業水平測試工作由省教育廳統一領導,省考試院統一組織和管理。各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在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下,負責實施和管理本地區學業水平測試的具體工作。學業水平測試單科進行,由省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閱卷和統一計分,各市具體實施報名、測試工作。技術科目中的通用技術由學校組織測試,省、市抽查認可。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注意事項:
考生自備中性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等文具參加考試。
嚴禁攜帶手機、手表、涂改液、修正帶、礦泉水、金屬首飾、書籍資料、電子設備以及其它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參加考試。
開考前30分鐘,考生到達考點,排隊進行指靜脈驗證。驗證通過后,憑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將非考試物品放在非考試物品暫放處,主動接受監考員進行身份認證和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