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受到影響,考生高考報考農村專項計劃可以獲得優惠的分數錄取,只有實惠。
農村專項計劃是定向招生,面向農村或農村貧困地區考生招生,但農村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不是定向就業,考生不要誤解。被農村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不限制畢業后的自主就業選擇。
可以去其他地方工作。國家政策鼓勵專項生畢業后回這些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為貧困地區發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鼓勵”不等于“強制”。
擴展資料:
三個專項計劃的區別:
1、報考條件上的區別
國家專項計劃,指定縣市的城市和農村的考生,只要符合報考條件和要求就可以。
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只限于指定縣市的農村戶籍的考生。
2、錄取方式上的區別:
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不需要單獨報名和遞交其它材料,高考成績下發后,單獨設置志愿填報及錄取批次,省招辦單獨劃線,單獨錄取。
高校專項計劃:需要在5月5日前在“陽光高考”平臺里單獨報名,并提交相應的紙質材料,經過該校專家審核后,于6月13--14日到該校參加筆試和面視(有的學校不需要筆試和面試),合格后享受該校一定的錄取分數照顧。
3、錄取層次上的區別
國家專項計劃:有一本及二本院校層次錄取,在高考錄取過程中二本分數也可以通過國家專項計劃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一本院校在二本控制線上征集志愿,進而錄取到一本院校。
地方專項計劃:只有一本院校(二本院校的一本專業)
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學生必須是一本線以上的學生。
4、關于適用人群
國家專項計劃:針對國家認定的貧困地區考生,且要求學生本人及監護人戶籍在當地連續三年以上,且在貧困地區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地方專項計劃:針對農村戶籍考生。
高校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農村學生。
5、關于申報方式
“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與“高校專項計劃”申報方式不同,前兩者在資格審核符合后,只需在進行高考志愿填報時在對應批次填寫意向院校即可。高校專項計劃則與“自主招生”類似,符合條件的考生需要向意向院校遞交相關的申報材料,并參與后續的考核,從而獲得對應的優惠分數。
6、針對院校
三類專項計劃針對的院校范圍并不相同。國家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為主的學校承擔。具體的招生院校要參閱各省當年的招生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由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承擔,安排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于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
7、關于錄取
“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不需要單獨報名和遞交其它材料,單獨設置志愿填報及錄取批次,由各省招辦組織單獨劃線并錄取。
而高校專項需要在規定時間前在“陽光高考”平臺里單獨報名,然后有關省(區、市)完成考生資格初審。最后有關高校完成考生申請材料審核。通過初審的考生,在對應高校招生網站或報名系統中可查詢到本人初審結果。
錄取方面,獲得該校專項計劃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應按照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定填報學校志愿,填報的專業志愿須與確定招生入選資格時公示的專業(類)一致,并服從專業調劑,未按要求填報高考志愿者不享受相關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