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詞語的區別:
1、從詞性、詞義上區別:
需要:
動詞 應該有或必須有的。例:我們需要一支強大的科研隊伍。
名詞 對事物的欲望或要求。例:從群眾的需要出發。
須要:
助動詞 一定要有。例:教育兒童須要耐心。
區別:
“需要”可作動詞,也可作名詞;“須要”只能作動詞。
2、從用法上區別:
強調重點不同
“需要”強調對可見可感物件的要求,主體與客體之間有這要求與被要求,使用與被使用關系。 “須要”強調事理上的必要,一般不用在對具體物件的要求上。
舉例:我們常這樣說:你需要食物來充饑。 你須要放棄才能取得。
3“須要”是“一定要”、“必須要”的意思。
例如:
(1)教育兒童須要耐心。
(2)做這件工作須要十分認真、細心。
(3)你們團須要在天亮前趕到埋伏地點。
(4)鄉村教師須要有奉獻精神。
4、“需要”常表示“應該有”或“必須有”的意思。
例如:
(1)我們需要一支強大的海軍。
(2)做這件事,需要專業人士參加。
(3)他們需要200斤大米和20條棉被。
(4)這幾個學生很需要老師的幫助和指導。
就現在的使用情況而言,近些年“需要”的使用范圍逐步擴大,目前“需要”已經基本可以代替“須要”來使用。
也就是說,凡是使用“須要”的地方,都可以用“需要”來替換;而使用“需要”的地方,卻不一定能用“須要”來替換。
概括起來說,“需要”的使用范圍大,而“須要”的使用范圍小。“需要”的使用范圍包含了“須要”的使用范圍。
擴展資料:
一.須要與需要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哪幾個方面
二.須要與需要兩者之間的區別有哪些
需要是指人體組織系統中的一種缺乏、不平衡的狀態。需要一般具有對象性、階段性、社會制約性和獨特性特征。人類個體需要的產生,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主要有生理狀態、情境和認知水平。根據不同標準,需要可以劃分為不同種類。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是需要的代表性理論,對教育、教學也有很多啟示。
須要:定要;應要。
來源:宋張載 《經學理窟?義理》:“然大義大節須要知,若細微亦不必知也。” 元 李壽卿 《伍員吹簫》第二折:“緩急間須要你支吾,可憐我孤身的躲難逃災,更一家兒銜?負屈。” 清 李漁 《奈何天?密籌》:“他若問我的虛實,你須要留心對他。” 冰心 《我的學生》:“幸而開刀經過良好,只是失血太多,須要輸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