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7日下午表決通過的計生法修正法草案對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晚婚假正式取消。張春生表示,鑒于婚育形勢,本次計生法修訂取消了晚婚假 。
關于婚假的規定
勞動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新勞動法婚假規定就這一條,所謂法定,就是根據當地的《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各地略有不同):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婚假規定:
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應享受婚假待遇。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職工享受3天的婚假。
對于再婚者的婚假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曾有明確答復,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晚婚假已經正式取消
目前,計生法對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晚婚假正式取消。
此前的計生法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北敬斡嬌ㄐ抻啠瑢⒃摋l款修改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關于婚假的規婚假工資如何計算?
不少企業對婚假的時間和婚假的工資支付有自己的“規定”,因此不少網友詢問婚假工資如何計算。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但是各個單位的規章制度必須符合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如果違反現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這個規章制度就是違法的無效的,對職工并沒有約束作用。如果單位硬要按“公司規定”辦事,由此侵犯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可能會有被被投訴的風險,此前也出現過賠償的新聞。所以婚假的工資和時間都千萬不要!
在婚假的問題上,雖然國家對職工的休息、休假有規定,《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確定了:職工本人結婚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假期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但并未明確規定工資計發的標準。
因此在婚假的工資發放標準上,目前還沒有適用于全國的統一規定。
婚假的有效期
1、2021年取消晚婚晚育假后產假如何休
2、2019年起取消晚婚晚育假
3、產假國家規定2021年取消晚婚晚育假后產假如何休
4、2021年晚婚晚育產假規定,晚婚晚育假取消
5、2021年山西省晚婚晚育假產假規定
6、2020年安徽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最新規定全文:取消晚婚晚育假
7、2019年北京晚婚晚育假天數規定
8、2019年北京全面二孩新政取消晚婚晚育假
9、2021年廣東取消晚婚晚育假產假增加30天
10、2019年全面二孩政策是否取消晚婚晚育假
1、我國法律并沒有對婚假的有效期做出明確的規定。一般來說,不同的公司會有不同的規章制度來約定婚假的有效期。
2、對于公司來說,一般規定員工一年或是半年之內必須休完婚假,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該福利。
3、婚假必須一次性休完,不可單獨分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