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單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工作年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因病或非因公負傷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
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療補助費(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的工資)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經濟性裁員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6.用人單位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的計算
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50%)
7.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總和×N=工作年限×月工資×(1+50%)×N(1
第二條《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單位在以下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12個月。
2.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12個月。
3.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第三條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的計算
1.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錄用費用+培訓費用+直接經濟損失+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2.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條款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或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潤)+合理的調查費用
第四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連帶賠償責任
1.賠償金總額的計算公式
賠償金總額=直接經濟損失+因獲取商業秘密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用人單位承擔70%以上)
2.用人單位賠償金份額的計算公式
賠償金=賠償金總額×N(70%≤N≤1)
3.勞動者賠償金份額的計算公式
賠償金=賠償金總額-用人單位的賠償金份額
第五條因用人單位原因不訂立勞動合同、訂立無效勞動合同、侵害女職工、未成年工健康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的計算
1.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應得工資收入×25%
2.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醫療費用×25%
3.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身體損害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醫療費用×25%
第六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的計算
1.違法解除賠償金=錄用費用+培訓費用+直接經濟損失+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2.勞動者違反保密條款賠償金=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或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潤)+合理的調查費用
第七條競業禁止的補償
補償費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部分省市有地方性規定,一般為該員工離開前最后一個年度從該企業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一定比例,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第八條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是否包括加班工資和各類補貼?
按照有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應當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勞動者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來計算(如果該計算結果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而工資性收入應當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第九條哪些違紀行為可以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不能列入經濟補償金基數的范圍
1.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費用,如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一)、勞動法辭退員工的補償標準的相關規定
1、《勞動合同法》(1)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查看更多
(二)、勞動法規定的關于請事假工資扣除標準
(一)、勞動法假期規定:病假1、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全額發給。2、病假超過兩個月不滿六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的90%計發;工作年限滿十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全額發給。3、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的70%計發;工作年限滿十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的80%計發。4、上述人員病假...查看更多
(三)、勞動法關于請假扣工資是按照基本工資扣除嗎
一、事假是按基本工資扣款嗎請事假一般是按基本工資來扣除的,是以基本工資除全月上班天數再乘請假的天數,每個公司的請假扣除是按公司規定來做的,還要看你公司是怎么制定的請假制度。二、勞動法對請假的規定1、根據勞動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2、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調整為0.9天和67.4小時,可以照此折算出員工日平均工資。3、經公司批準員工可以休不帶薪事...查看更多
(四)、2022年勞動法關于請假扣工資的相關規定
一、關于21.75在了解各種假對應工資關系之前,先了解一個數字:21.75。這個數字的由來是(365-104)/12=21.75天,勞動法規定一年按照365天計算,一年有52個星期,每個星期休息2天,因此是365減去104天剩余的則是工作日,分攤到12個月則是21.75天。二、關于事假的規定正如前面所說,你提供勞動,為公司獲取效益,公司支付工資,這是雙方的權利。當勞動者請了事假,則表示并未提供勞動...查看更多
(五)、2022年勞動法病假工資怎么算 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如何確定
病假工資計算: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病假工資=(計算基數/月計薪天數)×計算系數×病假天數。病假工資指雇員因疾病或傷殘而缺勤的期間可以獲得的報酬。病假工資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法律依據《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九條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查看更多
(六)、2022年勞動法病假工資發放標準 病假工資發放比例
01、病假工資基數如何確定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但是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基數按以下原則確定:? 勞動合同里工資有明確規定的按合同約定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實際發放工資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未明確...查看更多
(七)、2022年勞動法規定病假一天扣多少錢
請假是否扣工資及扣多少工資由請假事由決定:1,事假。,按規定,事假一天扣工資數額=月薪÷21.75。21.75為勞動法規定的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2,病假。按規定,病假一天扣工資數額=月薪÷21.75X40%,其中40%為最大扣款比例,一般公司扣款比例低于40%,且部分公司設有一定天數的帶薪病假。且勞動法規定,扣款后當日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查看更多
(八)、2022年勞動法對病假期間工資的相關規定
勞動法對病假期間工資發放如何規定《勞動法》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根據原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企業職工患病...查看更多
(九)、202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全文解讀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查看更多
(十)、2022年最新勞動法具體的實施細則全文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