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書(學)院、擴招各校區:
根據《河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高校學生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發放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將我校2021年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發放工作安排如下,請各書(學)院、擴招各校區在貧困生認定的基礎上,認真做好國家獎助學金的評定工作。
一、管理模式
根據我校書院制改革的實際和全省高校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以及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信息系統的現狀,我校學生資助相關的數據仍采用學院-專業-班級的構架進行管理,以班級為最小的管理單元,班級的學生由所屬的書院實施學生資助工作的管理。擴招各校區仍按原來的管理模式執行。
二、基本要求
(一)加強困難學生認定工作。
1、今年7月份以來,我省汛情疊加疫情,部分學生家庭生活遭遇困難,各書院、各校區在執行我校困難學生認定辦法的基礎上,要主動收集,精準掌握受汛情、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尤其是汛情、疫情嚴重地區的脫貧享受政策學生、風險未消除監測對象、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殘疾學生等特殊困難群體,多渠道了解其家庭經濟狀況和受助情況,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汛情、疫情影響而無法獲得資助。按上級要求,鄉村振興期間要確保脫貧享受政策學生、風險未消除監測對象獲得最高檔次的國家助學金,該名單及國家獎助學金的名額分配另行通知。
引導學生自愿如實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并提出認定申請。告知學生要對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對家庭經濟情況作出書面承諾,不再要求地方政府提供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
2、國家助學金的評定要重點突出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救助作用,不得將學習成績作為主要的評選因素。
(二)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分配名額
在向各班分配名額時,要根據貧困生認定的結果,參考助學貸款的申請情況向各班分配名額,不得簡單地按人數搞平均分配。
(三)正確理解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選條件
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必須首先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然后是各方面表現突出。堅決杜絕先看考試成績,然后再讓并不困難的學生申請困難學生認定的做法。
(四)其它
1、國家助學金分為三檔,其中一等助學金4400元/年,二等助學金3300元/年,三等助學金2200元/年。
2、申請各項資助的學生,必須具有我校正式學籍。
3、無正當理由欠學費的,不具備申請國家獎助學金的資格,各書院、各校區在上報獎助學金名單時,務必核實學生的欠費情況。
三、日程安排
(一)困難學生認定
1、9月27日前,完成困難學生認定。
(1)學生網上完善信息(支持手機操作)。
學生登錄河南省高校學生資助在線系統完善個人信息,不完善個人信息的,以后不能獲得任何資助。
河南省高校學生資助在線系統網址:http://gxzz.haedu.gov.cn
登錄時,學校代碼:13565,帳戶:本人身份證號,初始密碼:本人身份證號后6位。
學生完善信息后,輔導員或書(學)院經辦人應及時在網上完成審核,審核后學生的信息方可生效,學生才能進行困難學生認定申請操作。
(2)學生申請困難學生認定。
學生的基本信息經審核生效后,通知學生在網上申請困難學生認定。學生申請困難學生認定時,必須上傳《河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如果有可以證明家庭經濟困難的材料也可以上傳,困難證明材料包括:原建檔立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孤殘、烈士子女、殘疾人子女、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災害、家庭其他子女就讀非義務教育的學生證復印件、家庭成員重大疾病住院證明和住院支出清單等。不再要求提供村委會、鄉(鎮)政府或縣(區)級政府開具的困難證明。
(3)困難學生認定的審核
審核需輔導員和書(學)院經辦人兩級審核,審核后學生方可在網上申請國家助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
(二)10月15日前,完成獎助學金評選
根據困難學生認定的結果按照所分配的名額嚴格評選,并完成網上的審核。網上審核包括輔導員和書(學)院經辦人兩級審核。網上審核時,根據所評選出來的獎助學金名單,在網上選擇對應的學生姓名,分配相應的資助項目(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
10月16日需提交的材料:
(1)成立的貧困生認定工作組名單、各班貧困生評議小組名單。
(2)各班評議小組名單公示的網站截圖或照片。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匯總表》,需要書(學)院認定小組組長簽字。
(4)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將相關的支撐材料粘貼在認定申請表背面),認定申請表上標注序號,順序與認定匯總表一致。
(5)困難學生認定結果公示的網站截圖或照片。
(6)國家獎助學金名單公示的網站截圖或照片。
(7)國家獎助學金相關匯總名單,以及學生所填寫的各類紙質申請審批表,即附件1-附件7
上述要求公示的內容,需以適當的方式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時,應注明公示的起止日期,并務必注意學生的信息安全,不得公示學生身份證號、電話號碼等隱私信息。公示結束后,要及時清除公示信息。
三、材料填報要求
(一)材料報送種類、數量及格式
以下表格及文檔上報時全部用A4規格
1、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式3份,格式見附件1;
2、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1份,格式見附件2;
3、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式2份,格式見附件3;
4、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1份,格式見附件4;
5、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1份,格式見附件5;
6、國家助學金初審名單1份,格式見附件6;
各種表格均須加蓋學院行政公章。
(二)國家獎學金和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的填報要求
省教育廳每年組織專家組審核高校所報送的材料,發現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學生的獲獎資格,相應名額作廢,各書(學)院應認真評選,嚴格把關,具體要求如下:
1、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必須通過資助在線系統填寫、下載、正反雙面打印(建議各書院、各校區統一為學生打印,打印前正確安裝所需要的字體,字體下載地址:http://ywxt.gxzz.haedu.gov.cn/public/font.zip)。國家助學金申請表需手工填寫。所有申請表中需要手工填寫的部分,要求用黑色簽字筆填寫完整、字跡工整、字數符合對應要求。蓋章要齊全,不得缺項、漏項,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隨意涂改,尤其是字體應是規定的字體,在打印表格時要注意字體是否正確安裝。所有上交表格必須是原件,不得上交復印件。凡是違反以上要求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2、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中,“綜合測評情況”一欄, “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考評排名”標準為“按班級”(表中已經選擇好,不必再選),同一班級內不得出現學生名次并列情況。總人數和必修課門數應據實填寫,不得出現同一班級總人數或必修課數不一致等情況。
3、學生獲獎情況需據實填寫,注明獲獎時間、所獲獎項全稱及頒獎單位,不得偽造虛構。學生只可填寫在校獲獎情況或政府機構頒發的個人文明獎項。各種資格證書、校外娛樂活動獲獎情況等不得填寫。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視為無效。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中,獲獎情況不得為空。
4、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理由應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其中:國家獎學金申請理由字數控制在200-300字;推薦意見應當簡明扼要,字數控制在100-150字;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申請理由字數控制在300字以上500字以內。字數達不到以上最低字數要求的視為無效。
5、國家獎學金申請表中,推薦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老師,其他人無權推薦。輔導員和書(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同志必須手寫簽名,不得由其他人代寫推薦意見或簽名,也不可用私章代替。
6、獎助學金評選對成績排名的要求
(1)國家獎學金
成績排名應位于本年級前10%,上一年度內,不允許有成績不合格的情況;排名在10%之后且在30%之前的學生,必須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詳見教育部辦公廳“教財廳函〔2010〕16號”通知)。凡滿足以上兩者之一都可申請國家獎學金;
(2)國家勵志獎學金
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均應在本班級人數的前25%,上一年度內,不允許有成績不合格的情況。
7、申請審批表中各個日期的填寫要求
“申請理由”一欄,落款日期為2021年9月19日;“院(系)意見”一欄,落款日期為2021年10月8日;“學校意見”一欄,落款日期為2021年10月16日。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中“推薦理由”一欄,落款日期為2021年9月28日。
8、申請國家獎助學金的學生,必須簽訂承諾書。申請國家助學金學生,承諾書寫在助學金申請審批表的背面;申請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書寫在一張A4規格的紙上,見附件7。
附件:
1.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2.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
3.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4.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
5.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
6.國家助學金初審名單
7.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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