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人口生態護林員信息管理系統http://m.xuecan.net/article/29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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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態護林員管理,落實工作責任,嚴格日常監管,切實維護好管護區森林資源安全,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生態護林員的規范化管理,結合我縣實際,特編制《黃平縣林業局2020年度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態護林員實施方案》。
一、實施范圍
全縣11個鄉鎮,分別為紙房鄉、平溪鎮、浪洞鎮、一碗水鄉、舊州鎮、上塘鎮、野洞河鎮、新州鎮、谷隴鎮、重安鎮、翁坪鄉。
二、基本情況
(一)林地面積情況
全縣林地總面積為103735.14公頃,其中:紙房鄉5408.51公頃、平溪鎮6965.81公頃、浪洞鎮8317.7公頃、一碗水鄉5988.3公頃、舊州鎮13732.47公頃、上塘鎮10726.64公頃、野洞河鎮10393.13公頃、新州鎮19737.49公頃、谷隴鎮12285.83公頃、重安鎮7021.24公頃、翁坪鄉3158.02公頃。
(二)貧困人口情況
截止2019年底,黃平縣未脫貧人口總計3965人,其中:紙房鄉163人、平溪鎮229人、浪洞鎮327人、一碗水鄉113人、舊州鎮514人、上塘鎮133人、野洞河鎮315人、新州鎮192人、谷隴鎮817人、重安鎮876人、翁坪鄉286人。
三、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中央“五個一批”扶貧工作戰略布局,全面完成貴州省扶貧攻堅任務和目標,努力拓展和豐富“生態補償脫貧一批”外延和內涵,協調推進精準扶貧和生態建設,落實和實施好中央和省政府“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態護林員”的重點工作任務。建立健全生態護林員制度,精心組織管理、強化責任落實,統籌管護對象、面積、報酬,確保2020年貴州與全國同步建成小康社會。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精準到戶的原則。所選護林員必須是我縣11個鄉鎮建檔立卡貧困人員,一個貧困家庭至多安排一人參與護林。少數民族和退伍軍人家庭、貧困程度較深的家庭優先考慮。
2.堅持突出重點的原則。以公益林、天然林、退耕還林的生態林和生態區位較為重要地區為重點,集中安排。
3.堅持自愿公正的原則。尊重農民意愿,在自愿報名的基礎上,按程序公開、公平、公正選拔聘用。
4.堅持統一管理的原則。生態護林員由鄉鎮統一管理,不跨鄉鎮聘用,原則上在本村內護林。
(三)實施目標
我縣貧困人口就地轉成林業生態護林員的目標任務是:發揮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的作用,使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聘為生態護林實現脫貧;建立一支紀律性強、工作認真負責的林業生態護林員隊伍,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為脫貧攻堅和生態文明建設作出貢獻;帶動林業其他生產經營崗位向貧困人口傾斜。
四、主要內容
(一)生態護林員布局和安排
中央指標:全縣中央指標共計729人,其中:紙房鄉46人、平溪鎮52人、浪洞鎮62人、一碗水鄉44人、舊州鎮82人、上塘鎮73人、野洞河鎮64人、新州鎮81人、谷隴鎮118人、重安鎮72人、翁坪鄉35人。
省級指標:全縣省級指標471人,其中:紙房鄉40人、平溪鎮36人、浪洞鎮48人、一碗水鄉40人、舊州鎮20人、上塘鎮40人、野洞河鎮26人、新州鎮19人、谷隴鎮42人、重安鎮50人、翁坪鄉10人。另外谷隴鎮延續前期省級指標100人待省級下文按文件執行。
(二)生態護林員選聘
按照“縣建、鄉聘、站管、村用”原則,開展生態護林員選聘和管理工作。
1.選拔護林員條件
新增護林員必須是建檔立卡貧困人員;護林員年齡為18?65歲,責任心強,能勝任護林工作;滿足前兩個條件下,貧困程度深,少數民族及家庭人口數多的優先安排;滿足前三個條件的退伍軍人、公益林林權所有者優先。
2.管護區域劃分
鄉(鎮)按各村森林資源的分布情況,以1個或相鄰的多個村劃分管護區域,組建巡護隊伍進行巡護。巡護重點為公益林、天然林和退耕還林生態林的區域,管護面積原則上控制500-3000畝之間。
3.護林員管護職責
生態護林員主要負責對管護區域內的林地與林木進行統一管護。其工作職責是按時巡護山林,及時發現并制止破壞林地、非法采伐林木的行為,針對制止不了的違法行為應及時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及林業主管部門以便及時查處,確保林業違法案件在發生源頭得到有效遏制,協助林業主管部門后期的林業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發現森林病蟲害和森林火災及時向林業主管部門匯報,并協助做好救災工作。協助鄉村和林業部門做好林業政策的宣傳工作等。生態護林員原則上每月管護22天以上,森防期由鄉鎮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安排管護時間。
(三)護林員管理
1.隊伍建設。以鄉(鎮)為單位組建護林隊伍,由鄉鎮林業站負責管理。鄉(鎮)視各村森林資源及生態護林員分布情況,以1個或相鄰的幾個村為單位劃分管護區域,組建護林隊進行管護,每個護林隊設 1名隊長和1名副隊長,負責組織巡護工作。
2.隊伍管理。縣林業局適時抽查各鄉(鎮)組織巡護工作的情況,鄉鎮林業站對各護林隊隊長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每個季度對護林員巡護工作進行抽查考核。隊長或副隊長每天對護林員出勤情況及巡護情況進行記錄。
3.正確處理生態護林員與原有護林員的關系。對考核合格的原有護林員仍按原有的資金渠道繼續聘用,由林業站安排到各護林隊,并從中指定人員擔任護林隊隊長和副隊長,以老帶新,確保新聘護林員盡快熟悉崗位工作,發揮作用。繼續聘用的原有護林員的勞務費標準參照新聘生態護林員的標準統籌考慮管護工作量,按照公平合理、相對一致的原則確定。
4.生態護林員的補進調出。生態護林員家庭穩定脫貧后或 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的,不得再聘為生態護林員,由各鄉鎮重新選聘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員作為生態護林員,做好檔案變更與管理,并由鄉鎮人民政府出具調整情況說明作為變動補進人員管護費發放依據。
(四)業務培訓
縣林業局負責組織對選聘護林員的工作和技能及安全知識等方面進行培訓,每年安排培訓不少于1次。
(五)資金來源及用途
中央財政專項資金的勞務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萬元,用于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態護林員的勞務補貼和管護績效補貼。勞務補貼按每人每月800元安排,共計9600元,剩余的每人每年 400元實行管護績效考核。省級指標管護費發放標準按省級文件執行,所有護林員管護費按上級文件執行,鄉鎮林業站于每月20日前將護林員考核表、考勤表、管護費發放清冊經鄉鎮人民政府、鄉鎮扶貧辦、林業站簽字蓋章上報林業局由縣局具體負責股室人員審核與縣財政部門對接按相關規定通過一折通縣級涉農資金補貼發放系統統發。
(六)考核制度
考核制度實行月考評及年考評制度,作為每月管護費及年終績效發放依據,具體實施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相應的考核辦法根據實際管護情況進行考核,也可參造《黃平縣生態護林員管理辦法》執行。
五、效益評價
項目實施有利于及時有效的發現和做好森林火災和病蟲害防治,制止盜砍濫伐及非法占用林地的行為,有效地保護好我縣的林地、林木和森林資源,使森林的蓄水保土防止水土流失、固碳釋氧調節氣候等生態效益得以充分發揮。同時,可實現我縣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通過每戶安排1名生態護林員,使其每戶家庭平均增加純收入近萬元實現脫貧。項目有利于解決農村勞動力就地就業問題,確保農村家庭和社會穩定,提高群眾愛林護林的積極性,對我省的森林保護作出積極貢獻,具有較好的生態、社會和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