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不少職工準媽媽們,都很關心生育津貼的問題。申領生育津貼需要符合什么條件?要如何辦理?具體能領多少錢呢?看完這篇文章你就知道了!用人單位已經為職工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并累計滿12個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期間處于按時足額繳費狀態,從參保繳費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參保人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這個就是條件。具體九江生育津貼的相關詳細政策如下
一、2019九江市生育保險報銷對象:有參保九江市生育保險,且按規定享受產假的女職工。
二、2019九江市生育保險報銷多少:
(1)生育津貼=用人單位當月的人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
①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②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例如,九江某企業當月的人均工資是5000元,女職工共休90天產假,則該職工的生育津貼補貼金額=(5000÷30天)×90天產假=15000元。
(2)生育醫療費報銷
①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②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于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上年度市職工月均工資×25%
注.正常生產或滿7個月以上流產者才享有此項補助,九江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是5119元,假設某女子合法順產一名幼兒,則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5119×25%≈1280元。
(4)一次性補貼:若女職工是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注.上述(1)-(4)項都屬于生育保險保障范圍,可疊加領取。
三、2019九江市生育保險一般規定:
(1)女職工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和相關補助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2)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