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不少職工準媽媽們,都很關心生育津貼的問題。申領生育津貼需要符合什么條件?要如何辦理?具體能領多少錢呢?看完這篇文章你就知道了!用人單位已經為職工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并累計滿12個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期間處于按時足額繳費狀態,從參保繳費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參保人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這個就是條件。具體宜昌生育津貼的相關詳細政策如下
【怎么算】
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參保女職工生育兩個月后一年內可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產假工資)按照其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產假天數規定如下:
1、女職工順產的,享受128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難產(剖宮產)的,享受143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及生育津貼。
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及生育津貼;懷孕滿4個月以上至7個月以下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及生育津貼;女職工懷孕滿7個月以上流(引)產的,享受98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男職工護理假津貼:男職工因配偶無工作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而發生計劃內生育的,享受15天護理假津貼。
【怎么領】
辦理生育津貼(產假工資)所需資料(新生兒出生兩個月后一年以內有效):
新生兒出生兩個月后一年以內女職工向單位提供以下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在宜昌開戶的銀行儲蓄卡復印件;
辦理流程:
【領取條件】
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時,用人單位在宜昌市城區為其正常足額繳費已滿12個月及以上且在職,并符合國家及省市相關政策規定的。
注意事項
1、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在有效期內;
2、結婚證合法有效;
3、請職工生育兩個月后一年內及時辦理生育(計劃生育)津貼待遇。
辦理地點
宜昌市人社服務大樓(環城北路40號)二樓西大廳53號窗口。
辦理時間
每月11號至25號(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咨詢電話
0717-673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