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不少職工準媽媽們,都很關心生育津貼的問題。申領生育津貼需要符合什么條件?要如何辦理?具體能領多少錢呢?看完這篇文章你就知道了!用人單位已經為職工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并累計滿12個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期間處于按時足額繳費狀態,從參保繳費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參保人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這個就是條件。具體黃岡生育津貼的相關詳細政策如下
【怎么算】
1、生育津貼、護理假津貼支付標準如何計算:
生育津貼=職工生育或流(引)產前一個月的繳費基數÷21.75×產假天數。
護理假津貼=配偶生育前一個月男職工的繳費基數÷21.75×護理假天數。
2、享受生育津貼的產假時間如何計算:
產假時間按自然天數計算。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政策的,增加30天。女職工妊娠不滿 12周流產的,產假為30天; 滿12周、不滿28周流(引)產的,產假為45天;妊娠滿28周以上引產的,產假為90天。
注:根據《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三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享受晚育假。
3、男職工如何享受生育護理假津貼:
男職工配偶生育,且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政策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享受10天的生育護理假津貼。
【怎么領】
用人單位應當在職工生育和流(引)產后30日以內,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填報《黃岡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辦理生育津貼和護理假津貼領取手續。
如果用人單位在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期間發給了工資且高于或等于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支付的生育津貼,則經辦機構支付的津貼由用人單位領取并作單位收入;如果用人單位發給的工資低于經辦機構支付的生育津貼標準,則差額部分應由用人單位補齊,生育津貼由單位領取并作單位收入;如果用人單位未發給工資,則用人單位領取的生育津貼應全額支付給生育女職工。男職工的護理假津貼可由男職工單位辦理領取手續,也可由女職工用人單位一并代為領取。
【領取條件】
1.參加生育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6個月;
2.符合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3.與繳費單位存在勞動關系。
以上數據依據網絡及各個官方網站公布資料整理,具體政策以最終文件執行情況為準,具體可咨詢黃岡市社保中心。
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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