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不少職工準媽媽們,都很關心生育津貼的問題。申領生育津貼需要符合什么條件?要如何辦理?具體能領多少錢呢?看完這篇文章你就知道了!用人單位已經為職工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并累計滿12個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期間處于按時足額繳費狀態,從參保繳費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參保人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這個就是條件。具體汕頭生育津貼的相關詳細政策如下
汕頭生育津貼怎么算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順產的,98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42天。
(2)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取出宮內節育器的,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2天;施行輸卵管結扎的,21天;施行輸精管結扎的,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并計算假期。
舉個例子,某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是3000元,女職工順產一孩,那么她可以享受的生育津貼就是3000/30*98=9800元。
汕頭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1、參保人參加本市生育保險累計繳費滿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期間,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參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次月起1年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支付生育津貼。
2、參保人參加本市生育保險累計繳費未滿1年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其累計繳費滿12個月之后的1年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支付生育津貼。
3、參保人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用人單位因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等客觀原因,停止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并未支付產假工資的,參保人可在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結束后1年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支付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