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和我省的統一安排部署,榆林市從2020年1月1日起將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并同步實行市級統籌。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后,實現了參保同步登記、基金合并運行、征繳管理一致、監督管理統一、經辦服務一體化。
問:1.為何要將兩項保險合并實施?
答: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是保障職工社會保險待遇、增強基金共濟能力、提升經辦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通過整合兩項保險基金及管理資源,強化基金共濟能力,提升管理綜合效能,降低管理運行成本,建立適應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優化保險管理資源、實現兩項保險長期穩定可持續發展的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兩項保險合并實施不是“合并”,并非取消生育保險,生育保險作為一項社會保險險種仍然保留。
問:2.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用人單位如何參保繳費?
答: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后,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
問:3.參保職工個人是否繳納生育保險費?
答: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參保人員個人依然不用繳納生育保險費,女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保持不變。
問:4.參保職工可以享受哪些生育保險待遇?
答: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兩部分,所需資金從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生育醫療費用包括生育的醫療費用和施行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與生育有關的其他項目費用。企業及非全額預算事業單位女職工在法定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黨政機關和全額事業單位職工不享受生育津貼。
問:5.生育醫療費用的報銷標準如何?
答:生育醫療費用按醫療機構等級和生育類型實行按病種付費,支付標準(低于定額支付標準的據實支付)為:三級醫院順產2400元、難產2600元、雙胎接生2800元、單胎剖腹產5000元、雙胎剖腹產和二次剖腹產5200元;二級及以下醫院順產1500元、難產1800元、雙胎接生1900元、單胎剖腹產3600元、雙胎剖腹產和二次剖腹產38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800元。產前、產后檢查費實行按人頭付費,定額支付標準為500元。
問:6.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的報銷標準如何?
答: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按醫療機構等級實行按病種付費,支付標準(低于定額支付標準的據實支付)為: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術三級醫院300元/例、二級及以下醫院200元/例;人工流產術(含藥物流產)三級醫院300元/例、二級及以下醫院200元/例;引產術三級醫院1200元/例、二級及以下醫院1000元/例;輸卵(精)管結扎術不分醫院等級600元/例;輸卵(精)管復通術不分醫院等級4000元/例。
問:7.生育醫療費用如何報銷?
答: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參保女職工的生育醫療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問:8.生育津貼標準如何計算?
答:女職工享受的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生育或流產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數),再乘以《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產假天數一次性計發: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及中期引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問:9.生育津貼如何領取?
答:女職工的生育津貼由醫保經辦機構撥付至用人單位,再由用人單位發放至參保女職工。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等待遇不得重復享受。
問:10.已按居民醫保報銷了生育醫療費和在境外生育的可以領取生育津貼嗎?
答:已按城鄉居民醫保報銷生育醫療費,且當年度參加了企業及非全額預算事業單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按規定享受法定產假后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企業及非全額預算事業單位女職工在境外生育的,不報銷生育醫療相關費用,但享受法定產假期及假期生育津貼。
問:11.參保女職工在生育時引起的其他疾病費用如何報銷??
答:女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分娩引發生育并發癥(合并癥)的治療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相關規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