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登記
(一)妊娠登記
參保職工懷孕12周內,需要進行生育登記。持有天津市生育服務證人員可到基層定點醫院(社區醫院)進行聯網登記。因故未能聯網登記的,持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生育服務證(準生證)、診斷證明或病歷、孕檢手冊等至參保地醫保中心辦理。
(二)轉診就醫
參保職工因出現分娩期并發癥或其它特殊情況需轉往同級或更高級別醫院進行分娩或繼續治療,可于轉出醫院醫保科聯網辦理轉院登記手續,而后持社保卡至轉入醫院醫保科辦理入院手續。因故未能聯網辦理的,需持身份證或社保卡以及生育保險轉診轉院登記表至參保地醫保中心辦理。
(三)異地生育登記
異地安置:單位長期駐外人員,可在居住地定點醫院中選擇4家異地備案醫院進行產檢及生育。異地備案醫院需提交參保地醫保中心審核通過后生效。
異地分娩:在天津市無直系親屬需回原籍生育的參保職工,持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至參保地醫保中心辦理生育登記。
(四)住院登記
參保職工在天津市住院時因社保卡遺失、損毀等情況未能刷卡辦理聯網住院登記,可持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及住院證至醫保中心辦理住院登記后,再到醫院進行聯網結算。
二、生育待遇
產前檢查:妊娠不滿12周終止妊娠 限額支付260元;滿12周至不滿16周終止妊娠限額支付 460元;滿16周至不滿28周終止妊娠限額支付 900元;滿28周以上終止妊娠或分娩限額支付 1100元。
報銷所需材料如下:
社保卡原件
門診票據原件
費用明細原件
藥品處方原件
診斷證明原件
住院醫療費:定額支付3800元(出現產后并發癥等特殊情況另行支付)
報銷所需材料如下:
社保卡原件
住院醫療費票據原件
費用明細(清單)原件
診斷證明原件
出院記錄復印件(加蓋醫院病案室章)
生育津貼:生育津貼即生育職工產假工資,按照女職工生育當月單位平均繳費基數除以30.4乘以產假天數計算。妊娠不滿12周終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妊娠滿12周至不滿16周終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貼;妊娠滿16周至不滿28周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正常生育或妊娠滿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順產享受128天生育津貼,難產或剖宮產增加15天,多一胎增加15天。
報銷所需材料如下:
社保卡原件
《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出院證原件
診斷證明原件
出院記錄復印件(加蓋醫院病案室章)
● 溫馨提示
1、在天津市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各項生育保險費用無特殊原因均應通過聯網刷卡結算。
2、目前,天津參保職工生育津貼全部通過社會化發放,直接打入職工社會保障卡中。申報生育津貼前,請確認已辦理社會保障卡并開通金融功能。
3、在異地生育未能聯網結算的費用及生育津貼于產假結束后攜帶所需材料到天津醫保中心辦理報銷,報銷時限為生育或終止妊娠次月起12個月內。
生育保險費采取限額、定額和按項目支付相結合的方式付費。
限額付費標準
妊娠不滿12周終止妊娠的產前檢查費限額160元;
滿12周不滿16周終止妊娠的產前檢查費限額280元;
滿16周不滿28周終止妊娠的產前檢查費限額540元;
滿28周以上終止妊娠或分娩的產前檢查費限額660元。
自然流產或實施藥物流產醫療費限額150元。
定額付費標準
自然分娩、人工干預分娩、剖腹產不伴其它手術、剖腹產伴規定手術(子宮肌瘤切除術、卵巢囊腫切除術)醫療費統一為2280元;
引產醫療費,在一級醫院600元、一二級醫院780、三級醫院960元;
高危人土流產醫療費360元;
人工流產醫療費180元;
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醫療費120元;
更換宮內節育器醫療費200元;
女性絕育術醫療費600元;
男性絕育術醫療費360元。
按項目付費標準
復通手術醫療費,宮內節育器取出伴有嵌頓、斷裂、變形、異位或絕經期1年以上者的醫療費,分娩期出現生育并發癥者的醫療費,以及治療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發生的醫療費,按照60%比例報銷。
結算與管理
因治療分娩期內合并嚴重內外科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住院報銷比例執行。
參保居民在生育住院期間,因特殊情況需要轉診轉院分娩的,在轉出醫院發生與生育相關的醫療費用按照60%比例報銷,并與分娩期出現的各種并發癥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合并計算,最高支付限額按照居民醫保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
參保居民就業并參加職工生育保險期間,發生的費用按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其中住院期間參加職工生育保險的,本次住院發生的費用按居民生育保險待遇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