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生育保險報銷相關說明
報銷條件:
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并且繼續為其繳費;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報銷標準:
(1)正常生產的1500元
(2)難產2000元
(3)剖腹產的3000元
(4)懷孕6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500元
(5)懷孕滿4個月不滿6個月終止妊娠的300元
(6)懷孕滿2個月不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200元
(7)懷孕不滿2個月終止妊娠的100元
女職工生育期間的工資(即生育津貼)根據國家和省規定的產假期限,由用人單位支付給職工本人。
用人單位從繳納生育保險費的下月起其女職工開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后,終止繳納生育保險費和享受待遇。
報銷材料:
1、享受待遇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財稅部門印制的加蓋醫療機構財務印章的醫療費用專用收據或發票原件;
3、與收據(發票)金額及日期相符的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原件;
4、加蓋醫療機構印章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
5、加蓋醫療機構印章的出院小結或門診病歷原件及復印件;
6、計劃生育服務證或由我市計生部門提供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7、嬰兒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8、已領取《就醫確認憑證》的參保職工還需提供《就醫確認憑證》原件;
9、享受待遇人員的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如未領取或未激活社會保障卡的,須提供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賬號的借記卡或由發卡銀行的卡號對照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0、在非選定醫療機構急診、搶救分娩或流產的參保職工還需提供經社保經辦機構核準的急診、搶救證明;
11、社保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
1、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城鎮職工生育保險 暫行辦法
我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都應當參加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統一了全市生育保險政策
調整后的《衡水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要求,市、縣兩級統籌實行統一政策、統一標準。衡水高新區、濱湖新區參加市本級統籌,其余縣市區統一執行本辦法。
女職工政策內生育或終止妊娠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床位費、藥品費等生育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實行限額支付,限額以內按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支付,超出限額部分由個人自付。支付限額為:懷孕未滿16周終止妊娠的300元;懷孕16周及以上未滿28周終止妊娠的500元;自然分娩或懷孕28周及以上引產的1500元;人工干預分娩的2000元;剖宮產的3000元。
職工因實行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皮下埋植(取出)術、輸卵(精)管結扎及復通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實行限額支付,限額以內按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支付,超出限額部分由個人自付。支付限額為: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術50元;皮下埋植(取出)術100元;輸精管結扎術300元;輸卵管結扎術500元;輸精(卵)管復通術1500元。
社保政策未覆蓋的男職工未就業配偶政策內生育、終止妊娠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醫療費用實行限額補助,補助金額為上述標準的50%。
生育津貼 納入生育保險支付范圍
黨政機關和全額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0.3%,其他用人單位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0.5%。黨政機關和全額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只報銷生育費用和計劃生育費用,其他用人單位職工除能報銷上述費用外,還享受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是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從今年起,我市將生育津貼納入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生育津貼統一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低于女職工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生育津貼高于本人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全部撥付職工本人,單位不得截留。生育津貼支付時間按實際產假天數計算。
機關、全額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女職工生育或終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貼,休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社保政策未覆蓋的男職工未就業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貼。
統一了產假天數
或剖宮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同時符合人工干預分娩(剖宮產)、多胞胎生育的,增加的產假天數累加計算。
市人社局特別提醒:中斷職工生育保險參保繳費將影響參保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中斷繳費超過三個月的,即使補繳欠費后,中斷期間職工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新入職職工或中斷繳費后連續繳費不滿一年的,生育保險基金只支付生育醫療費用,不支付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