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如何報銷生育保險
事項名稱
生育保險
法律依據
內蒙古自治區生育保險試行辦法
需提交材料
(一)女方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1.收據原件1份;
2.診斷書原件2份;
3.一日清單1份;
4.病例復印件1份;
5.單位證明原件2份領導簽字、蓋單位公章;
6.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7.準生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8.本地農行卡的復印件1份,寫清持卡人姓名和電話。
(二)男方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需提供以上5?8項材料。
辦理流程
1.住院三天內至醫保局申請入院審批單;
2.提供相關材料至醫保局審核;
3.支付單簽字;
4.次月20號之后到賬。
辦理地址
政務服務中心八樓西側醫保局13號生育保險窗口
咨詢電話
0482-5132409
內蒙古生育保險待遇標準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內,因為妊娠、生育或者終止妊娠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
2.生育津貼
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所屬統籌地區單位繳費基數為依據,按規定的產假期計發。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按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確定。
4.計劃生育手術費用
包括職工因為計劃生育實施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5.男職工假期津貼
已參保的男職工按規定享受的護理假期津貼,以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的假期時間計發。
內蒙古生育保險不予支付標準
1.不符合國家和自治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藥品目錄、診療目錄、醫療服務設施項目及相關就醫管理規定的費用。
2.因為醫療事故發生的費用。
內蒙古生育保險待遇申請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連續繳費滿1年以上,并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
內蒙古申請生育保險待遇期限
1.生育醫療費,應當在女職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終止妊娠前申辦;
2.生育津貼、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和異地就醫的生育醫療費,應當在女職工生育或者終止妊娠后1年內申辦;
3.計劃生育手術費用,應當在手術前申辦;
4.男職工假期津貼,應當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內申辦。逾期申辦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