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臨沂市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方案》(臨政辦發〔2019〕14號),確定于2020年1月1日起兩項保險合并實施。
01統一參保登記。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城鎮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等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在參加職工醫保的同時,應為本單位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醫療保險關系、生育保險關系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合并實施時,原則上生育保險隨醫療保險參保繳費。
02統一基金征繳和管理
兩項保險統一征繳,基金合并運行。合并后的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按照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其中機關、事業單位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0.2%,企業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1%。原兩項保險繳費基數不一致的,統一按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核定新繳費基數。生育保險基金收入不再單列,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待遇支出中設置生育待遇支出項目。
03統一醫療服務管理
合并后實行統一的定點醫療服務管理。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相關醫療服務協議時,要將生育醫療服務有關要求和指標增加到協議內容中。生育醫療費用執行我省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及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原則上實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04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
規范經辦流程,經辦管理統一由醫保經辦機構負責,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實行信息系統一體化運行,將生育保險醫療費用結算平臺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平臺。
05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支付,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職工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山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和《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執行。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生育津貼和工資不重復享受。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未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的,按照我市規定的職工生育醫療費標準的50%享受生育補助金。用人單位按相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醫保費用的,其職工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執行我市醫療費用免責期政策。連續足額繳費不滿1年的,待足額繳納費用滿1年后,由醫療保險基金補支職工生育津貼。
06確保制度可持續
根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情況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建立費率動態調整機制,健全基金風險預警機制,強化基金行政監督和社會監督,保障基金安全運行,實現制度可持續發展。
相關解讀
根據《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沂市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方案的通知》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有關文件規定,臨汾市生育保險待遇標準如下:
產前檢查費用
參保女職工發生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產前檢查費,定額支付標準為550元。單位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的配偶未就業,其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按照女職工產前檢查費的50%享受產前檢查費補助。
生育醫療費用
參保女職工發生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醫療費,定額支付標準為:自然分娩,二級及以下醫院2000元、三級醫院3000元;剖宮產,二級及以下醫院3400元、三級醫院5300元。單位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的配偶未就業,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按照女職工生育醫療費支付標準的50%享受生育醫療費補助。
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參保職工發生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包括因計劃生育實施放置或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術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門診定額支付標準為:放置或取出宮內節育器(皮下埋植避孕術)60元,門診人工流產同時放置或取出宮內節育器(皮下埋植避孕術)72元;門診人工流產手術,一級醫院370元、二級醫院400元、三級醫院430元。住院定額支付標準為:住院人工引產手術,一級醫院1200元、二級醫院1400元、三級醫院1600元;雙側輸卵管節育術700元,輸精管絕育術350元,復通手術350元。
生育津貼
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天數為98天,其中: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即≤112天)流產的,享受生育津貼天數為15天;懷孕4個月以上(即>112天)引產的,享受生育津貼天數為42天。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參保職工按照《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福利待遇不變。生育津貼和工資不重復享受。
1、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后是不是意味著原來說的五險就變成四險了?
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就該政策介紹,生育保險與職工醫保合并實施,并非取消生育保險,而是和職工醫保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征繳和管理、統一醫療服務管理、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不增加單位和個人繳費負擔,參保人待遇不變,手續更加簡化。
2、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這兩項保險的合并實施后,到底會不會影響職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
一是確保待遇不變,不下降,二是確保制度可持續。兩個確保,第一個確保就是保障待遇,原有的生育保險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只是在經辦上改變了享受的渠道,但沒有改變參保范圍、沒有改變生育保險設定的保障項目和支付水平,所以這是肯定的。同樣,生育保險是個人不繳費的,由單位來繳費,這個政策也同樣保留。隨著社會發展和經濟的發展,生育保障只會越來越好,不會降低。
3、這個政策是不是適用于政策出臺之前已經生育但是尚未報銷醫療保險的生育職工?新政策出臺后,職工報銷手續和之前有沒有什么區別?
待遇政策不會隨兩項保險合并實施變化而變化,所以不管什么時候生孩子,待遇保障不會改變,而手續上應該更簡化,比如原來是兩個窗口,現在是一個窗口,甚至可以通過“互聯網+”的手段辦理,比如網上繳費。現在繳費上正在推進由稅務征繳,這些手續應該是更簡化的。
4、已經生育尚未報銷,是用新的政策嗎?
待遇政策沒有變化,主要是管理層面的合并實施,不是政策的調整。原來是什么政策,現在還是什么政策,這個不會改變,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