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德醫保發【2019】67號《德州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辦法》文件精神,自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
(一)企業用人單位繳費以本單位上年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7.5%的比例繳納;職工個人繳費仍以本人上年度工資總額為基數,按2%的比例繳納,由用人單位從職工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機關事業單位繳費以本單位上年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7.4%的比例繳納;職工個人繳費仍以本人上年度工資總額為基數,按2%的比例繳納,由用人單位從職工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個體參保人員)按9%的比例繳納。
繳費工資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0%的,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超過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
二、繳費年限
用人單位按國家、省相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醫保費的,其職工從參保次月起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連續足額繳費不滿1年的,待用人單位連續為職工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用滿1年后,由醫療保險基金補支職工生育津貼。女性個體參保人員享受生育住院費用補助待遇執行個體參保人員醫療費用免責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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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遇保障
(一)生育津貼
1、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具體產假天數為: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為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產假期間工資仍由原渠道解決,不享受生育津貼。
3、退休人員不享受生育津貼。
(二)生育醫療費
對職工順產、經陰難產、剖宮產、妊娠期檢查、并發癥和實行計劃生育手術及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發生的生育保險統籌范圍內的醫療費,分五大類實行限額結算。統籌范圍內實際醫療費超過限額標準的部分由個人負擔,低于限額結算標準的,據實結算。職工分娩或計劃生育手術伴危重并發癥的,發生的生育保險統籌范圍內的醫療費實行按項目據實結算,個人不負擔(詳見附件)。
(三)個體參保人員定額補助
個體參保人員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女性個體參保人員住院分娩費用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給予定額補助,補助標準為:自然分娩1200元,剖宮產2000元。
(四)男職工參保補助標準
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未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的,按照我市職工生育醫療費標準的50%享受生育補助金。
生育醫療費用執行我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
報銷標準和結算方式表
生育保險和職工醫保合并實施倒計時!
對你有啥影響?
并非是五險一金變成四險一金
生育保險和職工醫保合并實施后,是不是意味著取消了生育保險,五險一金變成了四險一金?
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解釋,認為今后“五險一金”變成“四險一金”了,“生育保險取消了”,這實際是誤解。生育保險不存在取消的問題,沒有取消。這是管理層面上的兩項保險合并實施。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上述意見,推進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實現參保同步登記、基金合并運行、征繳管理一致、監督管理統一、經辦服務一體化。
單位和職工繳費有何變化?
兩項保險合并實施之后,單位和職工繳費會有什么變化?
對于單位來說,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
對于個人來說,依然不用繳納生育保險費,只需要繳納醫保費,繳費比例不會有變化。
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會降低嗎?
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職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會不會降低?
并不會。國務院辦公廳上述意見明確要求,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對于職工來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時同步參加生育保險,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不過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各項待遇改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陳金甫表示,原有的生育保險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只是在經辦上改變了享受的渠道,但沒有改變參保范圍、沒有改變生育保險設定的保障項目和支付水平。隨著社會發展和經濟的發展,生育保障只會越來越好,不會降低。
男性參加生育保險有何用處?
其實,生育保險只需要單位繳費,不管是男職工還是女職工,個人不用繳費。而對于男職工來說,參加生育保險可以享受計劃生育手術費,也可以享受陪產假,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也可能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