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由生育保險基金按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支付期限一般與產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那么武漢的生育津貼2023年有什么新政策嗎?一般申請多久后可以到賬?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具體以官方發布為準。
一、武漢生育津貼申請多久后可以到賬及領取流程
生育津貼的到賬時間是按照津貼發放的方式來計算的,不同的發放方式其到賬時間是不一樣的。發放時間為生育當日起三個月后就行發放,由醫保局直接打給生育保險人的社保卡內,到賬時間會在20個工作日內。如果是通過公司申請然后發放到公司賬戶的,則是要按照公司的時間進行計算了。
武漢生育津貼領取流程
1、申請:申請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及生育津貼申報材料,向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生育津貼支付。
2、受理:核對材料是否齊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審查:審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規;審核是否符合辦理條件;審核不通過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對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按統籌地區規定進行待遇審核,錄入信息系統,打印費用審核單;通過信息系統、書面單據,對審核結果進行復核確認。
4、決定:業務辦結及反饋。根據復核結果結算、支付生育津貼,告知辦理結果。
5、送達:告知辦理結果。
二、2023年武漢生育津貼新規
2023年武漢生育津貼新規官方暫未公布,沿用的仍是2022年的相關規定。
一、報銷條件
用人單位參加武漢市生育保險,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從繳納生育保險費的次月起,參保職工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新參保單位職工須在用人單位連續繳費滿6個月后,由醫保經辦機構支付給用人單位生育津貼。
二、報銷時間
用人單位應在職工產假結束后三個月內憑相關證明材料到轄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津貼申領手續。
三、報銷方式
生育津貼由女職工生育分娩或流(引)產時所在參保單位申領。
用人單位應在職工產假結束后三個月內到轄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津貼申領手續。
生育津貼支付的辦理時限為10個工作日。職工生育津貼申請材料交單位后,若單位申報不及時或賬戶提供有誤、支付失敗等原因導致等待時間過長,可與參保單位轄區醫保經辦機構聯系,武漢醫保局將及時核查處理。
四、所需材料
1、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社會保障卡);
2、病歷資料(出院小結或出院記錄復印件(門診流產的提供門診病歷復印件));
3、待遇享受人(或單位)提供的銀行賬戶資料。
五、生育津貼計算方式
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日支付標準×津貼天數
(一)生育津貼日支付標準
1、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當月所在用人單位實際申報繳費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日計算;
2、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前12個月變動工作單位的,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前12個月內該職工工作過的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加權平均數計算;
3、用人單位繳費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繳費時間內用人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二)生育津貼發放天數
1、正常分娩按128天計發;
2、難產的,增加15天,按143天計發;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4、妊娠不滿12周流產的,按30天計發;
5、妊娠滿12周不滿28周流(引)產的,按45天計發;
6、妊娠滿28周以上引產的,按98天計發。
例:如果女職工生育時所在用人單位實際申報繳費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是9000元,那么正常生育分娩核發的生育津貼就是:9000/30*128=38400元。
六、相關問答
1、職工所在單位發放生育津貼時,扣除職工產假期間的五險一金等個人繳納部分的行為是合法的嗎?
根據《關于轉發<湖北省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的意見>的通知》(武醫保〔2019〕67號)規定:生育津貼由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標準撥付給用人單位,用于支付女職工在產假、計劃生育休假期間的工資。女職工生育津貼高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全額計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可以補足。
2、如果男職工繳納了生育保險,其配偶未就業,可以領取生育津貼嗎?
男職工按規定參保繳費,配偶生育分娩且符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規定,可享受15天的護理假津貼。如果男職工的配偶未就業,男職工除了可以享受護理假津貼以外,其未就業配偶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可以報銷,但是沒有“生育津貼”(生育津貼只能女職工生育保險報銷)。
3、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武漢職工醫保的,參保人員可以享受生育津貼嗎?
不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武漢市職工醫保,該參保人員可按規定享受產檢、生育分娩醫療費用的報銷,但不享受生育津貼。
4、現在生育三孩,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嗎?
2021年7月,國家醫保局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回應群眾關切,印發了《關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險工作的通知》(醫保辦發〔2021]36號下文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將參保女職工生育三孩的費用納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范圍,按規定及時、足額給付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