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群的最根本的社會保障,但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需具備一定的條件,失業金領取的條件有三個:1.繳納失業保險至少滿一年;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3.辦理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那么2019年鄭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是什么?鄭州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下面小編為你介紹關于鄭州失業金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關于調整河南省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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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鄭州鐵路局、武漢鐵路局:
近日,省政府印發《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豫政[2018]26號),自2018年10月1日起實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根據《河南省失業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決定對我省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進行相應調整,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所在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確定,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失業保險金標準相應調整為1520元/月、1360元/月、1200元/月。其中,實行市級統籌的省轄市(含市區及所屬縣市)原則上統一執行本市市區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具體標準由省轄市政府確定;納入省直統籌的鄭州鐵路局、武漢鐵路局在豫地區失業保險金標準,參照鄭州市市區標準執行;省直管縣(市)執行當地相應的失業保險金標準。
二、對按照規定補發、一次性領取、跨統籌地區轉入轉出、再次失業時合并計算的上次轉入剩余期限的失業保險金,以及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被判刑收監執行人員在其刑滿、假釋后恢復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仍按原省勞動保障廳《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豫勞社失業[2005]4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新調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從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標準亦按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計算發放。此次調整標準所需資金由統籌地區失業保險基金列支。
一、最新標準
河南省對一、二、三類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720元、1570元、1420元后,失業保險金標準相應調整為每月1376元、1256元、1136元。
二、河南省失業保險金申請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三、河南省失業保險領取期限
1、繳納失業保險1年以上不滿2年,領取期限為3個月;
2、繳納失業保險2年以上不滿3年,領取期限為6個月;
3、繳納失業保險3年以上不滿5年,領取期限為12個月;
4、繳納失業保險5年以上不滿8年,領取期限為15個月;
5、繳納失業保險8年以上不滿10年,領取期限為18個月;
6、繳納失業保險10年以上,領取期限為24個月。
四、河南省失業保險怎么算(以鄭州為例)
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720元,每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為1376元;如果失業保險繳費已經滿1年,則你可以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為1376*3=4128元。
五、領取流程
1、失業人員到原公司開具《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交給失業保險管理中心并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登記;
2、失業人員到失業管理中心進行求職登記和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3、申請通過后,工作人員在《勞動手冊》上記載本次申領后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起止日期;
4、失業人員在每月的15日憑銀行存折到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