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群的最根本的社會保障,但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需具備一定的條件,失業金領取的條件有三個:1.繳納失業保險至少滿一年;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3.辦理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那么2019年寧波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是什么?寧波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下面小編為你介紹關于寧波失業金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2019年寧波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已領取過失業金,重新就業后再失業的人員,亦要符合上述條件)
“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有六種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的;
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2019年寧波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申請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3、就業創業證或社會保障卡
4、軍齡、工齡等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材料
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初審?復核?審核?支付?送達
2019年寧波失業保險金多少錢
根據《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寧波市財政局關于調整全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甬人社發〔2018〕19號)文件精神,從2017年12月1日起,全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1395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608元。同時,終止或解除合同的農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也相應提高。
失業后,我能領取幾個月失業金?
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應根據本人及其失業前所在單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以下稱繳費時間)確定:
(一)繳費時間不滿一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
(二)繳費時間滿一年的,領取二個月失業保險金;
(三)繳費時間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滿八個月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余數超過四個月不滿八個月的,按照八個月計算。享受待遇的期限應按照繳費變化的具體時間分段計算并相加,合并計算后的享受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以上數據依據網絡及各個官方網站公布資料整理,具體政策以最終文件執行情況為準,具體可咨詢寧波市社保中心。
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 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和濟街95號8-11樓
電話:0574-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