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疫情影響,去年國家推出了臨時性的失業補助金政策,滿足相關條件的失業人員,不管你是自己主動辭職、還是被動辭職,都可以申領最長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那么有人會問紹興的失業補助金一般能領幾個月?一個月多少錢?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申領條件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享受標準
失業保險金標準按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確定。目前,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800元/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為1440元/月。
享受期限:
根據本人及其失業前所在單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以下稱繳費時間)確定:
1、繳費時間不滿一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
2、繳費時間滿一年的,領取2個月失業保險金;
3、繳費時間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滿8個月增發1個月失業保險金,余數超過4個月不滿8個月的,按照8個月計算。
自12月起,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由其失業前最后參保地經辦機構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
紹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需要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四、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這里,小編得對第二條劃一下重點。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是指其發生責任不在失業者本人。包括: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紹興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失業人員應該在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攜帶身份證、就業創業證、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及失業登記證明書,到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并核定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應由本人按月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人力社保服務中心或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同時應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
紹興失業保險金多少錢
紹興市的失業人員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是根據省人民政府確定的企業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確定。目前,紹興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4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