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疫情影響,去年國家推出了臨時性的失業補助金政策,滿足相關條件的失業人員,不管你是自己主動辭職、還是被動辭職,都可以申領最長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那么有人會問湖南的失業補助金一般能領幾個月?一個月多少錢?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一、領取條件
1、在失業之前,失業保險繳納正常,且已經連續繳納了一年以上。
2、失業并不是由自己的主觀意愿造成的失業保險能領多少錢,這種情況包括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被用人單位開除等,如果是你自己與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不能享受失業保險金。
3、辦理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一般在辦理失業后次月即可領取。
二、領取標準
(1)、2021年咸寧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失業金領取條件多少個月
(2)、2021年黃岡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失業金領取條件多少個月
(3)、2021年荊州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失業金領取條件多少個月
(4)、2021年孝感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失業金領取條件多少個月
(5)、2021年荊門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失業金領取條件多少個月
(6)、2021年鄂州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失業金領取條件多少個月
(7)、2021年襄樊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失業金領取條件多少個月
(8)、2021年宜昌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失業金領取條件多少個月
(9)、2021年十堰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失業金領取條件多少個月
(10)、2021年黃石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失業金領取條件多少個月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一般而言,失業保險金期限第1至第12個月的,每人每月都依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來領取失業保險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