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疫情影響,去年國家推出了臨時性的失業補助金政策,滿足相關條件的失業人員,不管你是自己主動辭職、還是被動辭職,都可以申領最長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那么有人會問廣州的失業補助金一般能領幾個月?一個月多少錢?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對廣州市確定的各疫情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地區符合領取條件但未能按時辦理的,可以在調整為不屬于中高風險地區的次月起3個月內補辦,但不超過2021年12月31日。
對廣州市確定的各疫情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地區符合領取條件但未能按時辦理的可以在調整為不屬于中高風險地區的次月起3個月內補辦,但不超過2021年12月31日。
根據《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繳費和待遇申領工作的通知》規定:
關于待遇申領。
對廣州市確定的各疫情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地區的單位、個人,盡量通過網上辦理養老、失業、工傷、醫療和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業務,符合領取條件但未能按時辦理的(包括提前退休審核、視同繳費年限審核等業務),可以在調整為不屬于中高風險地區的次月起3個月內補辦,不影響個人社保權益,并予以補發相關待遇。
失業補助金申領補辦時間不超過2021年12月31日。
2021廣州失業補助
金一個月可以領多少?
1、在廣州市累計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轉入年限,下同),失業補助金標準按廣州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目前為1890元/月*50%=945元/月)發放。
2、在廣州市累計參加失業保險繳費不滿1年的,按我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5%(目前為1890元/月*15%=283.5元/月)發放。
參保繳費時間的計算:
失業人員的參保繳費時間計算,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在核發失業補助金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其參保繳費時間按1年以上處理。在廣州市申領失業補助金的失業人員,在計算其在廣州市累計參加失業保險繳費年限是否滿1年時,以其申請失業補助金時已轉入并可正常審核的廣州市失業保險繳費年限為依據。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出和轉入的手續。
備注:外市已轉移年限、已核定失業保險金年限、延繳期間視同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