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群的最根本的社會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一定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屬于自己的失業保險金。
2023年的失業金的最新消息暫未公布以下是小編收集的以往的失業金的數據,僅供參考,具體的信息以官方發布的為準。
一、白銀失業金領取的期限為多久
甘肅省實施《失業保險條例》辦法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連續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發4個月失業金;連續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增發2個月失業金,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二、白銀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調整全省失業金標準及相關待遇的通知》(甘人社通[2011]152號)規定:白銀區、平川區為二類區,失業金標準為535元/月;會寧縣、靖遠縣、景泰縣為三類區,失業金標準為495元/月。
職工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按規定辦妥失業登記,在職期間繳納失業保險費不滿一年,生活確有特殊困難的等。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