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群的最根本的社會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一定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屬于自己的失業保險金。
2023年的失業金的最新消息暫未公布以下是小編收集的以往的失業金的數據,僅供參考,具體的信息以官方發布的為準。
一、烏魯木齊失業金領取的期限為多久
我區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按不同繳費年限有所不同:繳費滿1年不滿2年的,發給3個月;繳費滿2年不滿3年的,發給6個月;繳費滿3年不滿4年的,發給9個月;繳費滿4年不滿5年的,發給12個月;繳費滿5年不滿6年的,發給14個月;繳費滿6年和6年以上的,每滿1年,享受失業保險金的時間增加1個月,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重新就業、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每次最長不超過24個月。
二、烏魯木齊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也有所不同:失業保險金期限第1至第12個月的,每人每月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第13至第24個月的,每人每月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5%領取。每人每月計發的失業保險金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領取。
以烏魯木齊為例,失業保險金期限第1至第12個月的,每月領取金額由385元調整到462元;失業保險金期限第13至第24個月的,每月領取金額由357.5元調整到429元。
職工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按規定辦妥失業登記,在職期間繳納失業保險費不滿一年,生活確有特殊困難的等。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