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群的最根本的社會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一定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領取屬于自己的失業保險金。
2023年的失業金的最新消息暫未公布以下是小編收集的以往的失業金的數據,僅供參考,具體的信息以官方發布的為準。
一、湖北失業金領取的期限為多久
1、繳納失業保險1年以上不滿2年,領取期限為3個月;
2、繳納失業保險2年以上不滿3年,領取期限為6個月;
3、繳納失業保險3年以上不滿5年,領取期限為12個月;
4、繳納失業保險5年以上不滿8年,領取期限為15個月;
5、繳納失業保險8年以上不滿10年,領取期限為18個月;
6、繳納失業保險10年以上,領取期限為24個月。
二、湖北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根據《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財政廳關于提高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鄂人社{2021}15號),決定從2021年9月1日起,將全省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90%進行調整。全省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分區域提高到1809元/月、1620元/月、1485元/月、1368元/月。
1485元/月適用區域范圍如下:
黃石市黃石港區、西塞山區、下陸區、鐵山區,大冶市;十堰市茅箭區、張灣區;襄陽市襄州區,棗陽市,老河口市;宜都市,枝江市;荊州市荊州區、沙市區;荊門市東寶區、掇刀區,京山市,鐘祥市;鄂州市鄂城區、華容區、梁子湖區;孝感市孝南區,漢川市,應城市;黃岡市黃州區;咸寧市咸安區,嘉魚縣,赤壁市;隨州市曾都區;恩施市;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
職工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按規定辦妥失業登記,在職期間繳納失業保險費不滿一年,生活確有特殊困難的等。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