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以下是大風車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及發放標準的相關信息,供廣大市民參考。
1、貴陽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參保繳費滿1年及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
失業補助金領取標準為: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每月發放300元;參保繳費滿1 年不足5年的每月發放600元;參保繳費滿5年的每月發放1000元;領取期限均為不超過6個月。
2、貴陽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
每月領取標準1611元。
核定依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
3、貴陽失業金領取的期限為多久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3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不滿3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6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不滿4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9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4年不滿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6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4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6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5個月;
以后每增加一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增加1個月,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
2.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后不滿1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未領完的失業保險金。
(注: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本地官網消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