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以下是大風車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及發放標準的相關信息,供廣大市民參考。
1、呼和浩特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參保繳費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也可先申領失業保險金,后辦理失業登記)。
2、呼和浩特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
最高不得超過1820元一個月。根據查詢呼和浩特市社會保障部門信息顯示,呼和浩特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是最高不得超過1820元一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一月,失業人員累計繳費不滿10年。
3、呼和浩特失業金領取的期限為多久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領取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2年的領取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3年的領取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4年的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5年的領取1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6年的領取15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7年的領取1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8年的領取17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9年的領取1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10年及10年以上的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最長不超過24個月。
第1-12個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90%發放,第13-24個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發放失業保險金期間,按規定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在采暖期發放采暖補貼。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領金期間死亡的,按規定發放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注: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本地官網消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