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以下是大風車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及發放標準的相關信息,供廣大市民參考。
1、杭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按照本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四)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杭州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
杭州市區失業保險金標準從原來的1824元/月調整為2052元/月,增加了228元/月。桐廬縣、建德市、淳安縣失業保險金標準均從原來的1656元/月調整為1863元/月,增加了207元/月。
而關于失業補助金標準《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和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杭州市區享受標準從912元/月提高至1026元/月,桐廬縣、建德市、淳安縣從828元/月提高至931.5元/月;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杭州市區享受標準從364.8元/月提高至410.4元/月,桐廬縣、建德市、淳安縣從331.2元/月提高至372.6元/月。
生育補助金等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發放標準也同步提高。
3、杭州失業金領取的期限為多久
參保繳費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可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其中,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注: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本地官網消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