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以下是大風車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及發放標準的相關信息,供廣大市民參考。
1、江門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江門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江門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
江門市失業保險金標準是1548元/月。參保1年及以上失業人員的失業補助金從原來的300元每月提高到774元每月,提高幅度為474元每月;參保1年以下失業人員的失業補助金標準從原來的150元每月提高到232.2元每月,提高幅度為82.2元每月。
3、江門失業金領取的期限為多久
繳費時間1-4年的,每滿1年,領取期限為一個月;4年以上的,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
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領取失業保險金后重新參加失業保險的,繳費年限重新計算;再次失業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期限合并計算,每次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注: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本地官網消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