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以下是大風車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及發放標準的相關信息,供廣大市民參考。
1、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東莞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東莞失業保險金每月多少錢
東莞從2021年12月起,失業保險金標準從原來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即從原來的1548元/人調整為1710元/人/月。
3、東莞失業金領取的期限為多久
按月領取待遇標準:
1、失業保險金: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90%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
2、一次性生活補助:7月1日前繳費時間超出12個月的部分,每滿1個月按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2%計算;
3、求職補貼: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領取求職補貼,標準為本人失業前十二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5%,不足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的平均繳費工資計算,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求職補貼隨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注:①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從次月開始,不再發放求職補貼。②如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并符合按月申領失業金條件的情況下,求職補貼可領月數重新計算。)
4、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一次性領取待遇標準:
1、一次性失業保險金:實際繳費年限(即未核待遇繳費月數/12,直接取整數,≦24個月)*東莞市最低工資1900*90%+上次剩余待遇月數*60%*東莞市最低工資1900*90%。
距離法定退休年齡月數不滿24個月的保底限高:1≦實際繳費年限≦距離法定退休年齡月數。
按上述計算辦法少于實際繳費年限*失業前12個月平均工資*0.4,可補足相應差額。
2、一次性生活補助:7月1日前繳費時間超出12個月的部分,每滿1個月按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2%計算。
(注: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本地官網消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