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于下半年在北京召開。大會將選舉新一屆的*領導層,包括中央委員會委員、中央候補委員、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2017十九大會議介紹
中國共產黨地方各級代表大會,簡稱“省(市、區、縣)黨代會”,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是地方各級領導機關;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的產生,要體現選舉人的意志。
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
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如提前或延期舉行,由它選舉的委員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
中國共產*委員會(簡稱“*”、“*”),每屆任期5年。
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
全國代表大會如提前或延期舉行,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
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5年以上的黨齡。
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的名額,由全國代表大會決定。
中央委員會委員出缺,由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遞補。
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
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
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
發揮巡視監督作用助力全面從嚴治黨
黨章規定,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這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最近,*印發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具體成果,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利器。貫徹實施好《條例》,對于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嚴明黨的紀律,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與時俱進,實踐探索,創新發展
我國巡視制度的歷史源遠流長。我們黨在成立初期就借鑒傳統政治文化中的監督方式,探索建立黨的巡視制度。1928年,*制定巡視條例,以*通告形式下發。在革命戰爭年代,巡視制度為保證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人民奪取革命勝利提供了重要保障。
改革開放新時期,我們黨把歷史上的巡視制度再次提出來。1990年,黨的十三屆六中全會提出,中央和省區市黨委可以根據需要派出巡視工作小組。落實這一部署,經*批準,1996年中央紀委第一次派出巡視組。2001年,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聯合派出巡視組開展巡視。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視制度。黨的十七大把巡視制度寫入黨章。2009年,*頒布《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成立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將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提升更名為中央巡視組。這一重要舉措不只是簡單的名稱變化,而有著實實在在的深刻內涵,是對黨章確定巡視規則的遵循,表明巡視組的派出主體不是紀委和組織部,而是*和各省區市黨委,體現了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的責任擔當和巡視組的權威。巡視制度不斷探索實踐、創新發展、豐富完善,對于強化黨內監督、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黨的十八大后,*從依然嚴峻復雜的反腐敗斗爭形勢出發,把巡視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央政治局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10次研究巡視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通過《中央巡視工作規劃(2013?2017年)》,聽取每一輪巡視情況匯報。*鮮明提出中央巡視工作方針,要求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個中心,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他以身作則、率先垂范,每次聽取匯報都詳細審閱巡視報告,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評判,對重要的整改、處置工作作出指示,對巡視的目標任務、方式方法、成果運用、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提出明確要求,為做好巡視工作指明了方向。以*同志為*的*旗幟鮮明、態度堅決,充分展示了共產黨人直面問題的氣概和敢于擔當的精神。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先后召開45次會議,認真學習領會*重要指示,自覺把*的要求貫徹到實際工作中去。落實黨的十八屆二中全會部署,率先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解決巡視工作任務寬泛、職能發散問題。過去巡視一個省,要走遍所有地級市,去工廠,看社區,GDP、區域經濟發展等樣樣都管,結果題多面廣、重點不突出。寧斷一指、不傷九指。黨的十八大后的首輪巡視,就聚焦中心、攥緊拳頭,緊緊圍繞作風、紀律、腐敗和選人用人等方面發現問題;實行了巡視組組長、巡視對象、巡視組與巡視對象關系三個不固定,不搞鐵帽子,一次一授權;不打無準備、無把握之仗,帶著問題去巡視,下沉一級到干部擔任過“一把手”的地方了解情況,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進行抽查,將掌握的問題線索和巡視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對照。巡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大大提高,成為發現問題的“尖兵”。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要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中央一級巡視對象有機構單位企業280多個,任務決定巡視主題要更加聚焦,巡視方式要不斷創新,作風尤需務實。中央巡視組把檢查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執行情況,“兩個責任”是否真正落實納入巡視重點;在開展常規巡視的同時,探索機動靈活的專項巡視,沖著具體人、具體事,一個下屬單位、一個工程項目、一筆專項經費去,發揮了從嚴治黨的利劍作用。加強成果運用,對問題線索分類處置,做到件件有著落;利用媒體公開發布巡視組反饋意見和巡視整改情況,督促被巡視黨組織認真整改、接受監督。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省一級巡視工作的領導,建立了黨委常委會研究巡視工作、“五人小組”聽取巡視情況匯報、黨委書記有關巡視工作講話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備等制度,督促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要求黨委書記高度重視,堅守責任擔當,聽取巡視匯報的講話不能只是抽象原則的表態和空泛的通用性決定意見,要在大量歸納發現問題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點出重點地區、重點部門,重點事、重點人。
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是“姊妹篇”。貫徹四中全會依法治國、依規治黨部署,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堅持“破”“立”并舉,更加注重對問題的總結歸納、綜合判斷,寫出綜合報告和專題報告,提出治標治本的對策建議,為全面深化改革、加強制度建設提供參考。在取得豐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總結提煉、完善固化,形成制度成果,新的巡視工作條例在改革創新中應運而生。
今年以來,中央和各省區市巡視工作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找準職責定位,緊扣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著力發現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拉幫結伙等問題;發現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問題;發現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用人、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等問題;發現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問題。緊盯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的問題,震懾遏制作用不斷強化,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組已開展7輪巡視,共巡視118個地方、部門和單位,實現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55家中管國有重要骨干企業全覆蓋,并對16個中央部門、12個事業單位、1家中管金融企業和2個中管高校進行了巡視。可以預見,保持巡視的力度和節奏,踩著不變的步伐,到黨的十九大召開前,能夠基本實現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