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央行的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
什么意思?
簡而言之,央行給房貸族出了一道選擇題??房貸是選固定利率還是“LPR+加點”浮動利率?
選擇一,固定利率。選擇固定利率后,你的房貸就是維持當前利率水平不變,不受LPR利率變化影響。
選擇二,“LPR+加點”浮動利率。LPR是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央行2019年新推出的機制,LPR每月公布一次,可升可降。加點數值=原合同當前的執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發布的LPR,加點數值確定后固定不變。
也就是說,選擇“LPR+加點”浮動利率,你以后的房貸利率會隨著LPR變化,會影響月供多少。
需要強調的是,借款人只有一次選擇權,轉換之后不能再次轉換。
誰需要轉換?
如果你的房貸同時符合以下三點,需要轉換:
1、在2020年1月1日前發放,或者已經簽訂借款合同還未發放;
2、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比如“基準利率上浮10%”或“基準利率打7折”);
3、浮動利率(比如利率在每年1月1日調整)。
注意,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怎么選比較劃算?
固定利率和“LPR+加點”浮動利率,選哪個比較劃算?
由于加點是固定不變,所以就要看你個人對LPR趨勢變化的判斷了。
如果你認為LPR以后會降低,那么選擇“LPR+加點”浮動利率更劃算,因為利息會變少;如果你認為LPR會上漲,那么選擇固定利率更劃算。
建設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轉為LPR,房貸利率市場化程度更高,在未來每個利率調整日,隨市場利率水平變化而調整,如LPR降低,可以享受到降息帶來的優惠;轉為固定利率,利率水平將保持不變。
具體怎么轉?
舉個例子,小張的房貸是20年期,現在利率水平是基準利率打9折,也就是4.9%×(1-10%)=4.41%。
如果選擇固定利率,以后房貸利率都按照4.41%執行。
如果選擇“LPR+加點”浮動利率,那么先計算加點數值,4.41%(小張現在的利率水平)-4.8%(2019年12月的LPR)=-0.39%,加點-0.39%確定后固定不變。
小張的房貸利率約定于每年1月1日調整。在2021年1月1日,利率水平會隨LPR的變化而調整,如果2020年12月20日發布的LPR下降為4.7%,那么利率水平相應調整為4.7%-0.39%=4.31%,利息支出會變少。
房貸利率是否每月調整?
不會。根據央行公告,轉換為LPR的,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利率至少一年調整一次),因此不會每月調整。
如何辦理轉換?
辦理時間方面,央行要求,轉換工作自2020年3月1日開始,原則上應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辦理途徑方面,目前,建行、工行、中行、農行、交行、郵儲銀行等發布公告稱,于3月1日起啟動轉換工作,借款人可以通過手機銀行、網上銀行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多家銀行稱,疫情期間暫不支持線下辦理。后續將根據疫情防控進展情況,逐步開通線下受理渠道。
從文件中我們得知,四大方面的調整。
1、期限方面:LPR的期限品種依據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確定,確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內不再調整。
2、加點數值方面:加點數值為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與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為負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
3、利率水平方面:轉換時點利率水平保持不變。
4、后續周期和價格調整:借貸雙方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
不僅如此,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問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也是做出了相關解讀。
1、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的主要考慮是什么?
答:2019年8月17日,人民銀行發布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公告。目前接近90%的新發放貸款已經參考LPR定價,但存量浮動利率貸款仍基于貸款基準利率定價,不能及時反映市場利率變化,不利于保護借貸雙方的權益。為進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銀行發布了〔2019〕第30號公告,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平穩轉換。
2、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的原則是什么?
答:一是借款人可與銀行協商確定將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或轉換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選擇權,轉換之后不能再次轉換。已處于最后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二是轉換工作自2020年3月1日開始,原則上應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三是轉換后的貸款利率水平由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為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要求,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轉換時點的利率水平應保持不變。
3、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如何從貸款基準利率轉換為LPR?
答:自公告發布之日起,銀行應盡快制定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計劃,包括系統配套、人員培訓等,同時通過多種渠道(包括官網和網點公告、短信、郵件、手機銀行和電話通知等)告知客戶,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盡可能以簡便易行的方式變更原合同條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的,LPR的期限品種依據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確定,確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內不再調整;加點數值為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與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為負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轉換時點利率水平保持不變;借貸雙方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同一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2020年3-8月之間任意時點轉換,均根據2019年12月LPR和原執行的利率水平確定加點數值,加點數值不受轉換時點的影響,銀行和客戶可合理分散辦理。目前,大多數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重定價周期為1年且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以此為例,若某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為8年,原合同約定的利率為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現執行利率為4.9%×(1+10%)=5.39%。2019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為4.8%。如果借貸雙方確定在2020年3月30日轉換定價基準,且重定價周期仍為1年,重定價日仍為每年1月1日,那么加點幅度應為0.59個百分點(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執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個重定價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約定的重定價規則,執行的利率將調整為2020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類推。
4、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其他存量貸款定價基準如何轉換?
答: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其他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包括但不限于企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等,可由借貸雙方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具體轉換條款,包括參考LPR的期限品種、加點數值、重定價周期、重定價日等,或轉為固定利率。
這就意味著,房貸利率,將全面從“貸款基準利率上浮模式”轉換為“LPR利率加點模式”;這一次,無論是新房貸,還是過去幾年的存量房貸,都將轉換為LPR模式;市場在變,未來房貸利率,每年都能調整1次,房貸利率不會再出現幾年都維持不變的情形。
而且,這次全面轉換為“LPR利率加點模式”后,其房貸利率就會隨著LPR的利率來走,如果降息了,那購房者的成本就隨之降低,反之也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