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學怎么轉專業,轉專業難不難,首先得確定該校是能進行轉專業的操作,可以通過加一些本校的招生群,向招生處的老師或者是本校的學生對此進行了解,盡量詢問的詳細些,比如轉專業的條件、難度,是否需要留級和轉專業成功的比例等等,本文整理了一些關于成都大學轉專業的知識,內容來源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成都大學新生怎么轉專業
一、總則
(一)為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學生個人志向,發揮學生專長,激發學生學習積極性、主動性,根據《成都大學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修訂)》(成大發〔2017〕22號)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適用于我校普通本科全日制學生。
(三)申請轉專業的學生為大一學生,申請轉專業可最多填報兩個專業志愿,且兩個專業志愿需歸屬于同一學院。
(四)成立成都大學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本科教學工作校領導任組長,人事處、學生處、教務處負責人和一名校級督導代表為組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轉專業工作,對轉專業工作全過程進行指導、監督。
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轉專業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務處,具體負責轉專業日常工作,由教務處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成立學院轉專業工作組,原則上不少于5人,由學院班子成員,學院教學指導分委員會成員,教師代表(含一名教授)組成,工作組負責制訂本學院轉專業工作的實施方案并組織開展轉專業相關工作。
(六)各專業轉出人數原則上控制在該專業年級總人數的20%以內(含20%);各專業轉入人數原則上控制在該專業年級總人數的40%以內(含40%)。
二、申請轉專業條件
(一)學生按照培養方案規定,已完成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所有課程修讀并獲得學分,且成績在本專業年級排名前60%以內(含60%)可申請轉專業。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申請轉專業:
1.學生入學所屬招生科類與申請轉入專業所屬招生科類要求不一致的;
2.招生時低批次錄取專業的學生轉入高批次錄取專業;由低學歷層次專業轉入高學歷層次專業;
3.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者;
4.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學生申請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者;
5.入學以來有違紀記錄者;
6.已有一次轉專業經歷者。
(三)有下列特殊原因,由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可進入相應專業學習:
1.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診斷,確實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它專業學習者;
2.大學生士兵退役后復學,有意愿轉專業者。
三、轉專業總成績構成
轉專業總成績由學生第一學期所有課程(不含校級公共選修課)成績加權平均分和學院考核成績兩部分構成,各占轉專業總成績的50%。
(一)學生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所有課程(不含校級公共選修課)成績加權平均分計算方式如下:
課程成績加權平均分=
課程采用五級分制和二級分制記載的成績,與百分制成績的對應關系參照《成都大學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修訂)》(成大發〔2017〕22號)中相關規定執行;
(二)學院考核由各轉入專業學院制定考核標準并組織考核,考核可采用面試、筆試等多種方式,考核成績記載采用百分制。
四、轉專業工作流程
轉專業工作于學生大一下學期開學初開展,具體流程如下:
(一)各學院制定轉專業工作方案,方案需包括但不限于學院轉專業工作組成員名單、轉專業考核形式及標準、學院轉專業工作流程、咨詢電話及郵箱、投訴電話及郵箱等,教務處匯總各學院轉專業工作方案及各專業轉出、轉入名額后進行公示;
(二)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填寫轉專業申請表并附相關證明材料,交學生所在學院;學生所在學院匯總學生轉專業申請,審核并簽章后報送至教務處;
(三)學生擬轉入專業所在學院組織學生進行考核,并將考核成績報教務處;
(四)學生在轉出專業按第一學期所有課程(不含校級公共選修課)成績加權平均分排序,在轉入專業按轉專業總成績排序,教務處根據轉出、轉入名額擇優確定擬轉專業名單;
(五)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擬轉專業學生名單,并公示3個工作日;
(六)公示之日起,學生在擬轉入專業進行為期2周的試讀,試讀期間可提交放棄轉專業申請;
(七)試讀期滿,學校正式發文公布轉專業學生名單,學生轉入新專業學習。
五、轉專業學生學籍管理
(一)在學校下達同意轉專業正式文件之前,學生學籍仍歸原學院管理,試讀期間學生需在原學院辦理請假手續。
(二)試讀期間學生可提交放棄轉專業申請,經原所在學院及擬轉入學院批準后提交至教務處審批,獲準后可返回原專業;試讀結束,學校正式發布轉專業文件后不可放棄轉專業。
(三)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必須取得轉入專業培養方案所規定的學分后方能畢業;學位授予按轉入專業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學生轉專業后,其學籍轉入新的專業,由新專業所屬學院管理,原專業所建立的學籍檔案材料和轉專業材料存入該生檔案。
(五)轉專業學生按轉入專業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六、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原相關規定廢止。
二、成都大學招生專業目錄及重點專業有哪些
國家特色專業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動畫 |
類別 | 專業名稱 |
---|---|
經濟與貿易類(本)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法學類(本) | 法學 |
社會學類(本) | 社會工作 |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本) | 思想政治教育 |
教育學類(本) | 學前教育 小學教育 特殊教育 |
體育學類(本)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體育教育 休閑體育 |
中國語言文學類(本) | 漢語言文學 漢語國際教育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英語 商務英語 泰語 |
新聞傳播學類(本) | 廣播電視學 網絡與新媒體 |
數學類(本)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心理學類(本) | 應用心理學 |
機械類(本)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車輛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儀器類(本)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電氣類(本)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子信息類(本) | 電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
自動化類(本) | 自動化 |
計算機類(本) | 軟件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網絡工程 物聯網工程 數字媒體技術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土木類(本) | 土木工程 |
測繪類(本) | 測繪工程 |
化工與制藥類(本) | 制藥工程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本) | 環境工程 |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本) | 食品科學與工程 食品質量與安全 |
建筑類(本) | 建筑學 |
生物工程類(本) | 生物工程 |
臨床醫學類(本) | 臨床醫學 |
藥學類(本) | 藥學 |
醫學技術類(本) | 口腔醫學技術 |
護理學類(本) | 護理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 | 工程造價 工程管理 |
工商管理類(本) | 會計學 財務管理 審計學 工商管理 文化產業管理 |
旅游管理類(本) | 旅游管理 會展經濟與管理 |
音樂與舞蹈學類(本) | 音樂表演 舞蹈表演 |
戲劇與影視學類(本) | 動畫 廣播電視編導 |
美術學類(本) | 繪畫 |
設計學類(本) | 視覺傳達設計 產品設計 環境設計 |
建設工程管理類(專) | 工程造價(中外合作辦學) |
藝術設計類(專) | 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
廣播影視類(專) | 廣播影視節目制作(中外合作辦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