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各村黨委、黨總支部:
為深入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加強農村黨員教育管理,促進廣大黨員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為契機,以提高農村黨員素質、增強黨性、發揮作用為目標,通過對農村黨員實行積分制管理,不斷加強黨員精細化、規范化管理,以量化考評激發黨員隊伍活力,進一步增強黨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提升農村黨員隊伍的生機活力。
二、適用對象
村黨組織管理的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
對于年老體弱、長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行動不便等無法正常參加黨組織生活的黨員,由本人申請,經村黨組織批準,報街道黨工委審核備案,可不納入積分管理。
三、積分構成
黨員積分由基礎積分、民主評議積分和先鋒作用積分三部分構成。
(一)基礎積分(40分)
根據黨員的基本義務,明確黨員應達到的基本要求,達不到要求的事項予以扣分,核算得出年度基礎積分。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1、學習教育方面(10分):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尤其要把深入學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時刻與*“對標”、“看齊”,不斷提高理論素質。同時,要認真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2、遵規守紀方面(10分):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范遵守法律法規,自覺執行組織決議,認真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帶頭遵守村規民約,積極參加組織生活,按時足額交納黨費,黨費交納不及時或達不到交納標準的,每次扣2分,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黨章》規定處理;不能按時完成分配任務的酌情扣分。
3、聯系群眾方面(10分):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同群眾商量,把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事當自己的事來辦,把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當作實事來辦,說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難,擇群眾之所選,做群眾之所盼,力所能及地處理好廣大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
4、弘揚正氣方面(10分):以嚴格的黨性原則作準繩,講黨性、講原則,敢于批評和抵制不正之風;自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等腐朽思想的侵蝕,始終保持思想道德的純潔和自身形象的正派;堅持真理,堅持正義,堅持科學,敢于和善于同各種歪風邪氣和一切不正當行為作斗爭;若黨員出現拉幫結派、打架斗毆等破壞新風正氣行為的,由各黨組織視情節嚴重酌情予以扣分。
各黨組織可結合本村實際,制定具體可行的扣分細則,經黨員大會討論通過后,組織實施。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可參照上述程序對扣分細則進行修改完善。
(二)民主評議積分(20分)
村黨組織每年組織一次黨員民主評議,按照個人自評、黨員互評、民主測評的程序,對每名黨員的年度學習、工作等情況進行評議,民主測評設“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按照“優秀”100分、“合格”80分、“基本合格”60分、“不合格”40分的標準計算出黨員評議分(計算公式為:(“優秀票數”×100+ “合格票數”×80+“基本合格票數”×60+“不合格票數”×40)/參加測評人數),并將評議得分按照20%的比例計入黨員年度積分。
(三)先鋒作用積分(40分)
黨員立足自身實際,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為村集體和黨員群眾作出積極貢獻,給予相應加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積極參加防汛抗旱、自然災害救助等突發性事件的(工作崗位要求,本職工作的除外),加1-5分;
2、積極參與“打造最干凈城市”、環境整治、征地拆遷、招商引資等中心工作的,加1-5分;
3、積極參加矛盾化解、助民服務、愛心捐贈等公益活動的,加1-5分;
4、發揮自身特長為群眾辦實事好事,幫助解決實際問題的,加1-5分;
5、積極參加黨員大會的,每次加3分;積極參加黨組織開展的“統一活動日”、遠程教育“固定學習日”、“三會一課”等活動的,每次加2分。
其他加分事項,由村黨組織研究,提交黨員大會討論通過,可酌情加分。先鋒作用積分加分累計不得超過40分。
(四)一票否決
1、違反計劃生育、環境保護、土地管理等國家政策法規,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
2、參與集體訪或越級訪的;
3、信仰不堅定,參加幫會組織或搞封建迷信活動的;
4、無故不參加換屆選舉、發展黨員會議等重大政治活動的,蓄意干擾組織決定、制造干群矛盾的;
5、存在涉黃、涉毒、涉賭等違法犯罪現象,受到公安機關處理的;
6、其他違反黨的紀律和有關規定、拒不執行黨組織決定的嚴重行為。
黨員本人出現上述違法違紀行為,實行一票否決;若黨員直系親屬出現上述違法違紀行為的,經所屬黨組織研究后,可酌情扣分。
四、積分程序
黨員積分制管理由村黨組織負責組織實施,通過深化“亮身份、樹形象”活動、全面推行“共產黨員戶”掛牌, 開展“閃亮言行”、黨員承諾、設崗定責等活動,推動黨員立足崗位、發揮作用。黨員積分制管理以一個年度為周期,具體為:
(一)統一組織的各類活動,由村黨組織及時進行登記。
(二)村黨組織對黨員年度的基礎積分、民主評議積分和先鋒作用積分進行匯總。通過黨員積分公示榜、公開欄、黨員大會通報等途徑進行公示,并反饋給黨員本人,無異議后報街道組織辦備案。
五、積分運用
黨員積分原則上以村為單位進行運用。
1、村黨組織根據黨員一年來的基礎積分、民主評議積分和貢獻加分情況,確定黨員的年度星級,并作為評定優秀黨員、合格黨員、基本合格黨員和不合格黨員的重要依據。原則上,年度總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評為優秀黨員;總得分70-84分(含70分)的,評為合格黨員;總得分60-69(含60分)的,評為基本合格黨員;總得分60分以下的,評為不合格黨員。
2、對評定為優秀黨員的,可作為“最美家庭”等其他評先評優的優先對象;對評定為合格黨員的,所在黨組織要開展談心談話給予鼓勵引導;對評定為基本合格黨員的,村黨組織要進行警示談話,安排專人進行結對幫教,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轉化工作;對評定為不合格黨員的,經街道黨工委調查核實、預審把關、集體研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黨員違法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黨組織要根據黨員季度積分、年度積分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提醒教育。
3、預備黨員年內積分70分及以下的,由街道黨工委予以談話誡勉,并安排專人進行結對幫教,經教育仍無改變的,提報街道黨工委研究,視情況延期轉正。
4、對先鋒作用部分的積分分值,可結合村情對農村無職黨員給予適當獎勵(原則上評定為不合格的不予獎勵)。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街道組織辦牽頭,指導各村黨組織進一步理順黨員組織關系、推進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明確各村包村干部、黨組織書記為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確保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大推進力度。街道黨工委將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各村黨組織落實黨員積分制管理情況匯報,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對于發現的問題,各村要及時形成初步的應對意見報街道黨工委研究。
(三)強化督查考核。各村黨組織在推進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時,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街道組織辦將適時組織考核督查,一旦發現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一律取消違規登記的積分,并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篇二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支部黨員教育管理,增強黨員黨性意識,建立科學完善的黨員考核評價體系,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系列講話精神為指導,按照全縣基層黨建工作會議和要求,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契機,全面推行黨員積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評教育引導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努力建設“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奉獻、有作為”的黨員隊伍。
二、管理范圍
黨支部管理的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本人自愿并提出申請,支部大會同意后,可不參加積分制管理。對流動黨員,在外參加組織生活、發揮作用等情況,憑有關證明材料可計入積分。對入黨積極分子,參照黨員進行積分制管理。
三、積分構成
黨員積分由基礎積分、任務分和獎勵分三部分構成。
(一)基礎積分(40分)。根據黨員義務,明確黨員應達到的基本要求,達不到要求的事項予以扣分,核算得月度基礎積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政治素質方面(9分)
①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3分)
②帶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生產、工作、學習中起先鋒模范作用;(3分)
③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執行黨的決議、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3分)
2.組織生活方面(9分)
①按時參加“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等黨內活動。(3分)
②按時足額交納黨費。(3分)
③積極參加“兩學一做”等各類教育。(3分)
3.發揮先鋒作用方面(3分)
①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各項規章制度。(3分)
4.服務群眾方面(3分)
①密切聯系群眾,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群眾的困難和意見建議。(3分)
5.道德示范方面(6分)
①發揚*,帶頭踐行*;(3分)
②尊重領導、團結同事、互助和諧,群眾口碑好。(3分)
6.廉潔奉公方面(3分)
①堅持依法辦事,以身作則,廉潔自律。(3分)
7.服務群眾方面(7分)
①其他應賦分的基礎分事項由黨支部研究確定。(7分)
(二)任務分(50分)。
1.履行職責方面(29分)
①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愛崗敬業,完成工作任務;(15分)
②積極參與“掛包幫”“轉走訪”工作,幫助聯系戶脫貧和解決實際困難;(5分)
③參加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服務活動,為社區群眾解決實際問題;(3分)
④積極參與單位開展的各類活動;(3分)
⑤深入開展調查研究,促進工作發展。(3分)
2.履諾踐諾方面(3分)
①帶頭開展黨員承諾,積極落實承諾事項。(3分)
3.發揮作用方面(7分)
①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3分)
②積極參加黨員志愿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2分)
③為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解決實際困難;(2分)
5.其他方面(11分)
①其他應賦分的任務分事項由黨支部研究確定。(11分)
(三)獎勵分(10分)。
1.突出貢獻方面(5分)
①在履行崗位職責和急難險重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每次加5分)
2.獎勵表彰方面(5分)
①受到中央表彰,加5分;受到省級表彰,加4分;受到市級表彰,加3分;受到縣級表彰,加2分;受到鄉級表彰,加1分。
3.其他方面
①其他應賦分的獎勵分事項由黨支部研究確定。
四、積分程序
黨員積分以黨支部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具體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一)制定考評細則。黨支部結合行業特點、黨員崗位工作情況,制定積分考核評定細則,科學合理設置基礎分、任務分、獎勵分項目,以及評分、扣分、加分標準。積分考核評定細則,應與單位績效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結合。
(二)黨員申報積分。每季度黨員如實填寫《黨員積分申請表》,向所在支部申請積分。黨員在申報個人積分時,也可向黨支部報告其他黨員的積分事項。
(三)嚴格登記積分。黨員向支部申請積分時,積分記錄員受理黨員積分申請,填寫《黨員積分管理登記表》。積分記錄員一般由黨支部的組織委員或紀檢委員擔任,也可由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等形式推選其他黨員擔任積分記錄員。記錄員應由綜合素質較高、堅持原則、為人正派、處事公道的黨員擔任,一般不得隨意調整。
(四)支委進行初評。每月召開支委會,根據支部掌握的黨員履行義務、完成工作、承諾踐諾等情況,按照支部確定的積分事項、計分標準、扣分辦法、加分條件,核實和初評每名黨員的積分。
(五)支部大會評定。每季度召開支部大會,向全體黨員通報黨員申報、支委初評的季度積分,由參會黨員評議通過,確定黨員季度積分。
(六)公示季度積分。每季度末,黨支部將黨員季度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干部群眾及服務對象監督。黨員對本人積分有異議的,可向黨支部反映,黨支部應調查核實,核實情況向黨員通報。
(七)計算年度積分。年末黨支部根據黨員季度積分情況,計算出黨員年度積分(即黨員年度積分=黨員季度積分之和÷4)并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黨支部及時將黨員年度積分情況報上級黨組織備案,上級黨組織應對黨支部黨員年度積分進行審核。
對因年老體弱、長期病臥、身體殘疾、喪失勞動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況,不納入積分管理的黨員,根據本人意愿,填寫《不參加黨員積分管理審批表》,并經黨支部、上級黨組織審批后,可不參與積分管理。對不參加積分管理的黨員,每年年底,由黨支部在黨員大會上向全體黨員作出說明,并根據黨員個人平時表現,給予適當的年度積分,但原則上不參加評先評優。
五、結果運用
(一)黨員的年度積分,作為民主評議黨員時評定黨員等次的主要依據。民主評議黨員時,應在積分排名前列的黨員中評定優秀等次。
(二)對被評為優秀等次的黨員,優先作為推薦參加上級黨組織各類評先評優的對象。各地各單位可結合實際探索建立機制,對優秀黨員在政治待遇、學習培訓、物質獎勵等方面給予激勵關懷。
(三)對被評為基本合格等次的黨員,取消參加評先評優資格,并由所在黨支部負責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對被評為不合格等次的黨員,取消一切參加評先評優資格,并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穩妥慎重作出組織處置。
六、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黨支部要把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重要內容,作為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為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基本制度,精心組織,狠抓落實。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在、簡便易行的積分制管理實施辦法,推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全面開展,取得成效。
(二)建立管理臺賬。黨支部要建立黨員積分管理臺賬,動態記錄黨員積分變化情況,及時反映黨員基礎分、任務分、獎勵分、季度積分、年度積分,以及得分依據、加分理由、扣分原因。同時,按照黨組織隸屬關系,完善黨員基礎信息、建立黨員名冊、規范黨員檔案,確保積分管理工作對象精準。
(三)堅持陽光操作。黨支部要運用黑板報、公示欄、手機、綜合服務平臺等,定期公開黨員積分管理情況,并接受黨員查詢,讓黨員全過程參與積分管理,清楚個人積分情況、清楚個人積分位次、清楚個人考核評議結果,切實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確保積分制管理工作公開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