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考志愿錄取原則是: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對同一科類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進行一次性投檔,即所有考生排一個隊列,高分者優先投檔。每個考生投檔時,根據考生所填報的院校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且有計劃余額的院校。以下是本站收集整理的高考志愿錄取規則的相關內容,供廣大考生參考!
1、西藏省高考志愿錄取順序規則
西藏志愿首先將同一科類考生按特征總分(含各類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特征總分相同時,按文、理科類不同單科成績高低順序進行: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即特征總分相同,先看語文成績;若語文成績也相同,則看文科綜合成績;若文科綜合成績也相同,則看數學成績;理工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即特征總分相同,先看數學成績;若數學成績也相同,則看理科綜合成績;若理科綜合成績也相同,則看語文成績。
其次根據排序逐個對考生按所填報的平行志愿從A院校到J院校的順序進行檢索,被檢索的志愿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
最后當出現考生特征總分、所有成績完全相同,所填報志愿也完全相同時,采取全部投檔處理。平行志愿實行一次性投檔,不補充投檔。生源不足院校通過公開征集志愿的辦法解決。
2、西藏高考志愿填報指南
1、補錄以考生重新填報的志愿為準,考生原填報的志愿無效。有意向參加補錄的考生,必須重新填報志愿。
2、已經被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得申請補報志愿。
3、補報志愿的考生,其本人的選考科目必須與院校缺額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相符。(填其他學校是不承認的,填了沒有效用)
4、參加補報志愿的普通、體育類考生,每人可填報3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普通類與體育類不得同時兼報。高職類考生每人可填報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可填報4個專業志愿。
5、考生志愿以通過“普通高考補報志愿系統”錄入正確后打印的志愿表為準,考生必須在系統打印出的志愿表上簽名確認。凡補報志愿后沒有打印“廣東省普通高考補報志愿表”的考生,其補報結果以省考試中心“普通高考志愿補報系統”中的補報結果為準。
6、考生要對自己填報志愿的準確性負責。考生志愿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7、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確認考生補報志愿時不要通過代理服務器上網,并且不允許同時打開兩個IE窗口,以確保考生志愿信息及時準確地錄入。
3、西藏高考志愿可以填報幾個
本科一批:可填10個學校,每個學校可填4個專業;
本科二批:可填10個學校,每個學校可填4個專業;
專科批:可填10個學校,每個學校可填4個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