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大城市定居,很多人都會想要辦理居住證,從而能夠在大城市中享受正常家居生活,不過居住證辦理并不容易,需要滿足條件才行。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那么居住證加急幾天能下來,以及居住證辦理需考慮哪些,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辦理條件
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辦理材料
如實填寫申請表并交驗身份證明材料、居住證原件和相關就業、就學證明等材料。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審核
3、縣級公安機關審核
4、制作證件
5、發放證件
辦理地點
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9:00-17:00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以內。
辦理費用: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