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大城市定居,很多人都會想要辦理居住證,從而能夠在大城市中享受正常家居生活,不過居住證辦理并不容易,需要滿足條件才行。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那么居住證加急幾天能下來,以及居住證辦理需考慮哪些,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辦理材料
1、居住證相片,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館拍攝居住證居住證數碼相片。
2、身份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居住地址證明材料,濰坊市辦理居住證所需要房屋證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賃合同、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1)、2021年煙臺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材料和辦理條件時間規定
(2)、2021年東營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材料和辦理條件時間規定
(3)、2021年棗莊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材料和辦理條件時間規定
(4)、2021年淄博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材料和辦理條件時間規定
(5)、2021年青島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材料和辦理條件時間規定
(6)、2021年濟南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材料和辦理條件時間規定
(7)、2021年山東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材料和辦理條件時間規定
(8)、2021年贛州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材料和辦理條件時間規定
(9)、2021年鷹潭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材料和辦理條件時間規定
(10)、2021年新余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材料和辦理條件時間規定
注:若需要辦理有效期7個月以上(最長為3年)的居住證,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已經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6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泛指就業登記證明、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居(村)委出具的相關證明(須注明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