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大城市定居,很多人都會想要辦理居住證,從而能夠在大城市中享受正常家居生活,不過居住證辦理并不容易,需要滿足條件才行。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那么居住證加急幾天能下來,以及居住證辦理需考慮哪些,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現實行政策: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以往實行政策:
《湖北省居住證辦理工作規范(試行)》已經申報居住登記,擬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年滿16周歲的流動人口,本人或用工單位負責人、出租房屋業主提出辦證申請的,應當發給居住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申領居住證,但本人要求申領居住證的除外:
(一)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的;
(二)在居住地探親、就醫、旅游、出差的;
(三)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培訓的;
(四)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可供住宿的其他經營性服務場所住宿且已辦理旅館業住宿實名登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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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門居住證辦理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材料說明】:
(1)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2)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3)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