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大城市定居,很多人都會想要辦理居住證,從而能夠在大城市中享受正常家居生活,不過居住證辦理并不容易,需要滿足條件才行。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那么居住證加急幾天能下來,以及居住證辦理需考慮哪些,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個人申領廣西南寧居住證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申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二)填寫好的《南寧市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三)居住時間證明。
集體申報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資質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包括:工商營業執照、社會團體登記注冊證明等);
(2)申報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出具的集體宿舍住所住宿證明(宿舍住所屬租賃房屋的,需同時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申報居住登記人員名單和就業或就讀證明;
(5)填好的《南寧市居住人員信息登記表》。
擴展資料
辦理廣西南寧居住證的條件:
1、擬在居住地居住6個月以上、年滿16周歲的流動人口,可以申請領取《居住證》,公安機關負責受理發放。
2、在居住地就讀、就醫、探親人員及按照有關規定引進、交流的人員不需申報居住登記和領取《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