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攀枝花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及證件
1.軍人只需交驗身份證明,無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
2.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提交單位出具的《關于同意XXX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3.申請人不得同時持有兩張(含)以上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不得同時持有兩個(含)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簽注。
4.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的申請人,或在同一受理機構、持用同一本證件再次申請同一事由簽注的申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辦。
5.已滿16周歲的大、中學校在校學生,由其所在學校出具意見。
6.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所在單位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意見。
7.探望在港澳定居的親屬,1年內再次申請赴港澳探望同一親屬免交親屬關系證明。
8.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的內地居民,可通過香港或者*中國旅行社代為申請。
9.通過勞務經營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及其在香港或者澳門就業期間再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須由商務部指定的勞務經營公司代為申請。勞務經營公司須事先將公司印章、負責人簽名等向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市(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備案。
開通非工作日特事特辦綠色通道
開通非工作日特事特辦綠色通道,為“奔喪、探望危重病人,出國(境)留學、就學開學日期臨近,前往國家或地區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以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可的其他緊急事由”的群眾提供加急服務。
二、攀枝花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流程
1、受理: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普通護照申請材料后,應當詢問當事人。對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2、審批:審批簽發機構收到受理機構報送的申請材料后,對符合簽發規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的名義簽發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3、制證:制證機構應當在本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制證工作。
4、領證:申請人本人須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門通知的取證日期按時領取證件。領取證件后,請仔細核對證件內容,發現差錯,及時改正。
溫馨提示:
1、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手續。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后,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2、公民領取普通護照后,應當在持證人簽名欄簽署本人姓名。
3、中國公民在國外申請護照、證件,由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頒發。
4、護照有效期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兩種。針對普通護照持有人不同年齡,規定了不同的有效期。其中,未滿16周歲的人員申領普通護照有效期為5年,16周歲以上為10年,同時取消了護照延期的規定。
5、申請人所持普通護照失效,重新申請普通護照的,應當為其辦理曾持照加注。
三、攀枝花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內
收費標準:首次申請160元/本;一個加注20元
四、攀枝花在哪里辦理港澳通行證
攀枝花市政務服務中心
通訊地址:攀枝花市東區機場路學府廣場2號樓市政務服務中心2樓
咨詢電話:0812-3345956
上班時間: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