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葫蘆島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及證件
一、因私護照
1、成人首次申請因私普通護照所需材料及證明文件:
(1)在當地的有效居留證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證明當事人的中國國籍、出生日期的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3)填寫好的“護照、旅行證、海員證申請表”一份;
(4)護照照片3張。
2、兒童首次申請因私普通護照
(1)具有法律效力的兒童出生證明、父(母)子關系公證書或法院裁定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該兒童未加入駐在國國籍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父母雙方護照、在當地的有效居留證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填寫好的“護照、旅行證、海員證申請表”一份;
(4)護照照片3張;
3、分照(指子女從其父或母護照中分出)
(1)父或母有效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2)父或母、以及當事人在當地的有效居留證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當事人出生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當事人在國內出生)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出生證明(當事人在當地出生);
(4)填寫好的“護照、旅行證、海員證申請表”一份;
(5)當事人護照照片3張。
4、因私護照換發所需材料及證明文件:
(1)現持護照(原件和復印件);
(2)在當地的有效居留證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填寫好的“護照、旅行證、海員證申請表”一份;
(4)護照照片3張。
5、因私護照補發所需材料及證明文件:
(1)遺失護照經過的書面報告(并注明當事人姓名、出生日期;原護照號碼、發照機關、發照日期);能提供原持護照的復印件將方便護照的申請;
(2)在當地的有效居留證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填寫好的“護照、旅行證、海員證申請表”一份;
(4)護照照片3張;
(5)第一次申請補照,在核實申請人身份與持照情況后即可發照;第二次申請補照,應在核實有關情況后晚三至六個月發照;第三次則應在核實申請人身份與持照情況一年以后予以補照。
注:在遺失護照的臨時出國人員,總領館只為其補發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證,以方便其回國。
6、因私護照延期
條件:護照即將期滿但仍有空白頁,應在護照期滿前6個月內辦理,每本護照最多可延期兩次。
所需材料及證明文件:
(1)申請人護照(原件和復印件);
(2)在當地的有效居留證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填寫好的“護照、旅行證、海員證延期申請表”一份;
(4)護照照片1張。
7、因私護照加注所需材料及證明文件:
(1)填寫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加注申請表”一份;
(2)申請姓名加注的,須提供真實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書;
(3)姓名加注及減少偕行兒童加注,護照照片1張;近照加注及增加偕行兒童加注,護照照片2張。
二、因公護照
1、因公護照換發及延期、加頁、加注
(1)使領館不為臨時因公出國人員辦理護照換發及延期、加頁、加注等手續;
(2)使領館報經國內發照機關同意后,可為常駐因公人員辦理護照換發及延期、加頁、加注等手續。相關條件及所需材料和證明文件參見辦理因私護照相關申請的要求。
2、因公護照的補發
(1)經向原發照機關核實,使領館為臨時因公出國人員辦理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證,以方便其回國;
(2)經向原發照機關核實,使領館可為常駐國外的因公出國人員補發相應的因公護照。相關條件及所需材料和證明文件參見辦理補發因私護照的要求。
3、持因公普通護照勞務人員申辦護照手續
(1)自2002年4月1日起,新派出勞務人員改持因私普通護照,使領館自即日起不再為勞務人員辦理換發、補發及延期等因公普通護照手續;
(2)2002年4月1日前已持用因公普通護照的勞務人員應繼續使用現有護照直至有效期滿,不必換發因私普通護照。如其勞務合同期限超過所持護照有效期,或者辦理居留、簽證需要,可申請換發因私普通護照。相關條件及所需材料和證明文件參見辦理因私護照換發手續的要求;
(3)勞務人員因公普通護照損壞或丟失,使領館報經原發照機關核實其勞務人員身份和原持照情況后,可為其換發因私普通護照。相關條件及所需材料和證明文件參見辦理因私護照補發手續的要求
二、葫蘆島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流程
辦港澳通行證的程序:
1.申請人到受理窗口咨詢、領取并填寫《中國公民因私赴港澳地區申請表》。
2.到受理窗口取號排隊。
3.申請人到受理窗口給材料并領取《回執單》。(可以選擇郵政快遞)
4.申請人到辦理窗口憑《回執單》打印繳費收據。
5.申請人憑繳費收據到銀行繳費。
6.申請人憑銀行收費單據和《回執單》到受理窗口領證。
辦理出入境護照的流程
1.申請人向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并按規定采集指紋信息;
2.受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回執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3.審批機構進行審核,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簽發證件;不予批準的,審批機構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批準決定書》。
4.申請人領取證件。
三、葫蘆島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證時限:首次申請及補、換發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遼寧省內戶籍居民辦證時限為6個工作日,外省戶籍居民辦理時限為20日。單獨申請赴港澳旅游簽注,辦理時限為3個工作日,持有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通過自助簽注機申請赴港澳簽注,辦理時限為立等可取。(需要補充申請材料、核查或調查的時間不計算在內。)
收費標準及依據:80元/本;一次有效簽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簽注30元;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兩年以下(含兩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120元;兩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160元;長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240元。
四、葫蘆島在哪里辦理港澳通行證
葫蘆島市出入境管理處
地址:葫蘆島市龍港區龍灣大街4號
電話:0429-3170391
興城市公安局
地址:興城市臨河大街興城市公安局公安辦證大廳
電話:0429-5100137
綏中縣出入境
地址:綏中縣中央路一段27號(綏中縣劇場對面機場派出所三樓)
電話:0429-6122417
建昌縣出入境
地址:建昌縣建昌鎮河東新區朝陽路一段23號公安局1樓業務大廳
電話:0429---7217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