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錫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及證件
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1份,申請人近期正面藍底光面彩色照片1張,并提交照片回執;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3.國家工作人員(登記備案人員)同意出境的證明;
4.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以及一方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5.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護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
3.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
4.未滿十六周歲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還需提交本人戶口簿,本人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監護關系公證書,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如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監護人的委托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應當提交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作為本人的身份證明。
二、無錫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流程
辦港澳通行證的程序:
1.提交申請
申請人可先在網上提前預約申請,或直接到現場提出申請,并按照規定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準備好需要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
2.數碼照相
申請人需要提交本人數碼照片兩張,可直接在現場進行拍照。
3.采集指紋
申請人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進行指紋采集或者核驗指紋(左右手大拇指),16周歲以下的申請人是否采集指紋根據其監護人的意見確定,采集后拿號等待辦理。
4.受理申請
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并出具繳費單給申請人(如果申請人希望使用免登記自助通關,應同時簽署《免登記使用港澳地區自助查驗通道聲明》)。
5.繳納費用
申請人到指定窗口繳納辦證及簽注所需的費用,制證費用80元,簽注費用以簽注類型而定,并領取回執單。
6.制作證件
受理申請后,由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制作電子港澳通行證,并將制作好的證件送回接受申請的出入境管理機構。
7.發放證件
申請人在制證完成后,到辦理的出入境管理機構領取證件;若選擇快遞形式收件的話,只需等候快遞人員上門進行簽收即可。
辦理出入境護照的流程
1.申請人向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并按規定采集指紋信息;
2.受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回執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3.審批機構進行審核,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簽發證件;不予批準的,審批機構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批準決定書》。
4.申請人領取證件。
三、無錫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時限及費用
證件有效期
1.成人版電子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
2.未成年及兒童版電子證有效期為5年。
辦理時限
首次申請的,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
注:以上辦證時限不含郵政速遞時間。
辦理費用
往來港澳通行證: 60元/證
簽注:
1.一次有效簽注15元/件;二次有效簽注30元/件;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有效簽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兩年以下(含兩年)多次有效簽注120元/件;
3.兩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160元/件;
4.長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效簽注240元/件;
注:以上收費標準不含郵政速遞服務費
四、無錫在哪里辦理港澳通行證
無錫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無錫市崇安區崇寧路56號
咨詢電話:0510-82222212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六:上午9:00-下午17:00;周日:休息
無錫市江陰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江蘇省無錫市江陰市天安路3號
咨詢電話:0510-86826160
無錫市公安局新區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辦公地址:無錫市新區行政審批中心新區震澤路28號
咨詢電話:0510-85253027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