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焦作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及證件
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1份,申請人近期正面藍底光面彩色照片1張,并提交照片回執;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3.國家工作人員(登記備案人員)同意出境的證明;
4.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以及一方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5.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護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
3.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
4.未滿十六周歲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還需提交本人戶口簿,本人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監護關系公證書,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如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監護人的委托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應當提交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作為本人的身份證明。
二、焦作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流程
辦港澳通行證的程序:
1.申請人到受理窗口咨詢、領取并填寫《中國公民因私赴港澳地區申請表》。
2.到受理窗口取號排隊。
3.申請人到受理窗口給材料并領取《回執單》。(可以選擇郵政快遞)
4.申請人到辦理窗口憑《回執單》打印繳費收據。
5.申請人憑繳費收據到銀行繳費。
6.申請人憑銀行收費單據和《回執單》到受理窗口領證。
辦理出入境護照的流程
1.申請人向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并按規定采集指紋信息;
2.受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回執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3.審批機構進行審核,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簽發證件;不予批準的,審批機構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批準決定書》。
4.申請人領取證件。
三、焦作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辦理港澳通行證時限為6個工作日,單獨申請簽注3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
申辦:往來港澳通行證60元/本;
簽注:一次有效簽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簽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兩年以下(含兩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120元,兩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160元,長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為每件240元。
四、焦作在哪里辦理港澳通行證
辦理單位:沈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皇姑區北陵大街47號)
咨詢電話:86897952
鐵西、于洪、東陵(渾南)、沈北、蘇家屯、新民、遼中、康平、法庫居民在所屬分、縣(市)局出入境管理科辦理(需發函核查人員,須到沈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辦理)。其中鐵西、東陵(渾南)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可接受全市居民辦證申請。
鐵西分局出入境管理科:鐵西區北二中路41—1號,咨詢電話85630335。
東陵(渾南)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渾南新區世紀路21號渾南分局1樓,咨詢電話23118703。
于洪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于洪區沈大路61號,咨詢電話25835357。
沈北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沈北新區新城子街貴州路50號沈北新區綜合服務中心三樓,咨詢電話89862490。
蘇家屯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蘇家屯區桂花街118號,咨詢電話89830307。
新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新民市遼河大街28號,咨詢電話27510168。
遼中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遼中縣南一路25號, 咨詢電話87801110。
康平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康平縣康平鎮政法路,咨詢電話87342784。
法庫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法庫縣法庫鎮曉東街,咨詢電話87110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