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汕頭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及證件
1、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申請人照片;
3、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也可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上述身份證件須留存復印件或者電子掃描圖片;
4、按規定提交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二、汕頭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流程
辦港澳通行證的程序:
1.申請人到受理窗口咨詢、領取并填寫《中國公民因私赴港澳地區申請表》。
2.到受理窗口取號排隊。
3.申請人到受理窗口給材料并領取《回執單》。(可以選擇郵政快遞)
4.申請人到辦理窗口憑《回執單》打印繳費收據。
5.申請人憑繳費收據到銀行繳費。
6.申請人憑銀行收費單據和《回執單》到受理窗口領證。
辦理出入境護照的流程
1.申請人向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并按規定采集指紋信息;
2.受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回執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3.審批機構進行審核,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簽發證件;不予批準的,審批機構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批準決定書》。
4.申請人領取證件。
三、汕頭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時限及費用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后,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簽發;單獨受理簽注申請后,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簽發。因所在地區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準,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
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在20日內予以簽發。
內地居民因奔喪、治療重癥、探望危重病人、處理境外突發事件、出境參加緊急會議和談判、簽訂合同及出國留學報到時間臨近、行前證件遺失損毀等緊急事由急需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急事急辦原則,優先審批辦理。
四、汕頭在哪里辦理港澳通行證
1、汕頭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地址:龍湖區黃河路88號附樓首層
電話:0754-88852900、0754-88964222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上午9:00-11:30。
2、汕頭市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專區出入境窗口
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址:汕頭市龍湖區金霞街道長平路8號市行政服務中心1樓西廳公安專廳2-3號窗口
聯系電話:0754-12367
3、汕頭市公安局金平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地址:金平區公園路26號
電話:0754-88925363、0754-88925363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汕頭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地址:澄海區324國道與登峰路交界處澄海區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分中心
電話:0754-86982107、0754-86982107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5、汕頭市公安局濠江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地址:濠江區磊廣公路中段消防大樓首層
電話:0754-87379455、0754-87379455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6、汕頭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地址:潮南區峽山街道金光南路美標路公安機關辦證服務中心
電話:0754-7791857、0754-7791857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7、汕頭市公安局潮陽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地址:潮陽區東山大道口岸綜合大樓一樓
電話:0754-83873978、0754-83873978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8、汕頭市公安局龍湖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
地址:龍湖區龍湖北路3號
電話:0754-88362741、0754-88362741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9、汕頭市南澳縣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地址:南澳縣后宅鎮瑞祥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大樓一樓
電話:0754-86816108、0754-86816108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