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廈門市教育局發布了《廈門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廈門市2019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及《廈門市2019年秋季小學招生入學政策解讀》!
此次發布的是總的大綱,后續各區還要發布具體細則。其中關于積分入學的細則,教育局要求各區4月1日前就要發布:
各區教育局要保持政策的嚴肅性和延續性,根據《廈門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廈門市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廈教基〔2018〕3號),結合本區區情,制定本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的實施細則,于4 月1 日前公布。
另2019年廈門積分入學工作日程安排也公布了:
那報名前關于積分入學報名需要什么材料呢?有哪些是需要自己準備?哪些不要呢?一起來看看,畢竟心里有底,有備無患。
居住證及居住證明
1、居住證(家長是非廈門戶籍)
無論是否購置商品房,家長是非廈門戶籍的,都需要在公安機關辦理居住登記。
居住證無需拍照上傳,積分系統自動獲取公安系統中家長的在廈暫住記錄。
提醒幾點:
(1)請在4月17日前,到家長的居住所在地的居委會開具居住證明;
(2)請務必讓工作人員通過社區網格化平臺辦理證明開具;
(3)居住證明是有時效的,請留意居住證明是否過期,如已經過期,請到居委會重新辦理!!
(4)“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保繳交地均在同一區,并在該區申請積分入學的,累計每滿一年積1分,本項滿分9分。”所以家長們,記得盡量開全自己在報名區的實際居住年限。
另外,居住證明無需打印、拍照上傳,您在社區網格化平臺辦理了登記,積分系統就能自動獲取登記信息。